大隗镇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成立新密市大隗镇敬老院的批复
新密市大隗镇敬老院: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的管理,促进其依法、规范、有序、长效发展,根据《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0〕86号)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7号)的精神,经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批准成立新密市大隗镇敬老院。
新密市大隗镇敬老院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确保供养对象衣、食、住、医、葬等方面的需求得到保障。服务内容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满足本区域内五保对象(“三无”人员)需求后供养能力有剩余可面向社会开放,吸纳社会老人自费代养。请按敬老院设置标准筹办,并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