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5829000/2015-00025
  • 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5-11-27
  • 2015-11-27
  • 通告
  • 城政文〔2015〕67号
关于开展对全镇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巡查督查的通知

各村,各网格及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4〕42号)文件精神,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百日大检查的通知》(郑活动人社监察〔2015〕9号)及新密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1月30日起,对全镇各用工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巡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关镇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巡查督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领导小组)城关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冯俊亚任组长,城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兼综治办主任徐润轩,副镇长樊二伟,副镇长张聚发,工会主席孟宏耀任副组长,成员为镇劳保所、规划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劳保所,劳保所所长宋佩霞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日常巡查督查工作。

二、巡查督察的时间及工作机制

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月31日,每周按行业分类进行一次。

1.巡查督查对象

巡查对象为辖区内的建筑装饰、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和重点工程、新农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巡查内容及方式

(1)劳保所主要负责巡查处理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举报投诉,协调办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

(2)镇规划办主要负责巡查协调处理建筑领域内因拖欠工程款或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纠纷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查处非法建设和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问题的欠薪案件,未经规划批准擅自建设的建设项目。

(3)工商所负责巡查处理无照经营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用工单位,有欠薪行为的及时通报辖区内人社部门予以立案查处。

(4)派出所主要负责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及时接收和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案件,同时依法打击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进行的敲诈勒索、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

(5)以上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对重点欠薪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定期通报,必要时上报市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共同做好我镇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各村、各网格及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强化落实,抓紧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网格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积极履职尽责,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不出现越级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发生。

3.严格责任追究。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镇政府考核目标,对欠薪处理不力的各村、各网格,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