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第一项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一项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公示,郭应理、韩秋霞、张松臣、施绍英、徐继红、段得军、曲秀云、屈云芳、魏二彬、陈花玲、邱正英、于保钦、张瑞萍、杜新义、陈秋红、楚云芳、于慧敏、刘秋凤、申振甫、周爱香、王枝荣、宫改红、魏进峰、马占芳、孟桂勤、慎淑芳、赵梅珍、于花荣、张银镯、张俊霞、刘军甫、张太峰、冯明雷、张秀菊、张 敏、冉雪红、孟大宾、王书森、王二勤、崔花兰、赵建芳、杜桂莲、冯战仓、张 宏、魏金亮、郑更寅、樊二荣、程爱菊、李爱萍、钱红枝五十名名同志符合到龄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五年九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