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第一项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一项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公示,郑志菊、蔡更新、朱运花、赵银芳、李爱芳、于松梅、王新荣、韩书杰、徐玉娟、赵国亮、胡转棉、李兰成、刘福增、冯春芳、郑万敏、魏秋芬、李梅莲、陈素敏、李长青、王万涛、王秋菊、蒋杰石、王玉珍、于秋娥、李满仓、李金娥、李建壮、白国和、朱建莉、王秋红、侯新平、梁全智、王福套、王新年、陈银玲、张书平三十六名同志符合到龄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五年十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