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公示,赵遂安、陈贵林、史菊红、胡海玲、刘 冬、范振玉、张建锋、李月红、张灿峰、范爱存十名同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