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及未取得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据权威机构检测显示,一辆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高于正常车辆40倍,其中含苯类致癌物质会引发肺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危害。为有效净化我市空气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2015年郑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对黄标车限行区域、时间和补贴政策等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黄标车限行区域: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黄标车在新密市城区禁止通行;从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市区域(含国道、省道及乡间道路)禁止通行。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强制淘汰,不再享受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
二、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标准:为了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凡2015年9月30日前主动办理回收报废手续的,可享受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过后不再补贴。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车主还可以继续使用原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