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98/2015-00114
  •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提前,退休
  • 2015-05-05
  • 2015-05-05
  • 通知
  • 新密人社〔2015〕46号
  • 2015-05-05
关于王庭记等十六名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王庭记、朱松强、郭金见、常爱君、孟巧红、杨树伟、张金锋、吕全营、丁万宾、王建民、樊保文、赵春菊、郑观亭、周建军、张守仁、王国顺十六名同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五年五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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