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5619/2015-00033
  • 新密市畜牧局
  • 畜牧业,畜牧,秋季免疫
  • 2015-10-27
  • 2015-10-30
  • 通知
  • 新密牧字〔2015〕98号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免疫效果监测的通知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免疫效果监测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畜牧站:

 

为切实掌握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免疫的免疫效果,依据《新密市2015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要求,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工作。

 

一、监测目的

 

切实掌握秋季防疫效果,及时了解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

 

二、送样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分别采集两个禽场、两个猪场的血样,每场采集全血不得少于20份。


(2)猪、鸡散养户采集全血各10份。

(3)猪全血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鸡全血样品每份不少于3毫升。血清每份不少于0.5毫升。

(4)禽场需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及新城疫疫苗,猪场需免疫口蹄疫、猪瘟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5)鸡抗体监测样品必须来自免疫超过21天的鸡只,猪抗体监测样品必须来自免疫超过28天的猪。

(6)采样单填写要内容真实,不得缺项。

三、送样时间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样品及采样单送至新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联系人:慎    珂15038391521   

                李科萱13783660258

 

      新密市畜牧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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