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5619/2015-00039
  • 新密市畜牧局
  • 工作,养殖污染,治理
  • 2015-08-06
  • 2015-08-06
张孟丽局长在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快速发展,在保障畜产品市场供给的同时,大量养殖废弃物给周围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导致农村面源污染、大气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群众纠纷日趋增多。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与建设美丽乡村、共享小康生活极不和谐。养殖污染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做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

今天把大家召集来开会,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的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我市畜禽养殖污染基本情况及防治现状

(一)污染总量。我市常年存栏猪18万头、牛1.2万头、羊6.5万只、禽300万只,按最低产生量估算,每天畜禽粪尿产量约1800多吨,其中:畜禽粪便1100多吨,尿液700多吨。年产量约67万吨,用50吨的卡车去拉的话,可以装满13000多辆车,污水产生量还要更多。此外,全市年死亡畜禽约60万头(只),若处理不当,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这个数字只是按畜禽全周期正常死淘率来估算的,不包括传染病死亡畜禽。畜禽粪便已成为继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是造成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因素。

(二)污染防治现状。2010年以来,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惠农政策,累计争取财政扶持资金845万元,鼓励支持养殖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完善建设生产设备、治污设施等,郑州三叶牧业有限公司等19家规模化养殖场实现零排放、零污染的目标。近两年来,我局依托网格下沉人员和基层防检疫人员,深入养殖场户“一对一”宣传指导养殖污染危害和防治技术,调查养殖场治污情况和动物防疫必备条件,积极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养殖场主体责任,上门指导规模化养殖场规范建设治污设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4年1月1日,国务院第643号令《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2014年初,我们对全市畜禽养殖户开展了养殖污染治理调查,共调查畜禽规模养殖场140家,养殖专业户924家。规模养殖场中57家养殖场建有大中型沼气池,1家使用发酵床养猪,占规模场的41%;22家养殖场建有污水沉淀池,占规模场的16%;粪便堆积发酵后农田利用的规模场有64家。专业户中仅有15家养殖户建有小型沼气池对粪污进行处理,绝大多数养殖户未建设任何治污设施,畜禽粪便在场区周边随意堆积现象非常普遍,给农村的卫生环境、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危害。

二、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养殖污染防治方面,我市还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1、部分乡镇对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村镇规划中不能合理规划畜禽养殖用地,规模养殖无序发展。

2、禁养区不禁养,限养区不限养,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众多,环境污染严重,达不到动物防疫要求条件,治理难度较大。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提倡发展庭院经济,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多数农户将养殖场建在属于禁养区的自家农宅或承包地上,使场区近村、近水、近路,形成了“多、小、散、脏、乱、差”的局面,群众意见很大,治理无从下手。

3、因主体责任不清,养殖场(户)环保意识薄弱。在没有利益的情况下,养殖场不愿意投入资金建设治污设施或购买治污设备,污染防治积极性不高。多数养殖场建设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明显,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粪污处理区没有分开,净道污道不分,雨污水不分离。重养殖轻治理,片面追求养殖的规模,有的盲目发展,治污设施不能满足使用或者虽有污染治理设施,但是不能正常运行。

4、污染防治不彻底,防治手段滞后。目前,我市养殖场户使用沼气工程治污的,仍然存在有沼液排放明沟乱流,粪便随意堆放,没有防渗、防漏措施等问题。养殖场(户)缺乏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污染防治手段比较落后。

三、我市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和今年的目标任务

工作思路:以控制增量、消减存量、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为手段,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实施生态畜牧业工程;从推广清洁养殖技术、推进种养结合、提高废弃物利用率、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和环保设施建设入手,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综合效益,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一是完成全市12家规模化养殖场的防治任务;二是6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20%以上的养殖专业户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四、我市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具体措施

(一)深入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畜牧系统干部职工要熟练掌握《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内容和规定,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做好网格下沉服务指导工作。各乡镇要动员村级干部和防疫员的力量,采用发放技术手册、告知书、逐场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既要宣传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性,又要宣传扶持政策、治理方法、治理典型,切实增强广大养殖场户的防治意识,强化广大养殖场户养殖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意识,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为广大养殖场户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形成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精细化服务指导,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畜牧局网格下沉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与基层防疫人员结合,深入下沉区域分包的养殖场户,指导养殖场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生态健康、科学清洁的养殖技术,引导养殖场规范化管理。支持养殖场通过“三改两分再利用”治污、沼气治污和有机肥治污等措施进行污染综合防治。

养殖场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废弃物产生量和向环境排放量。一要推广“三改两分再利用”治理技术。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农田果园利用”。固体粪便采用静态发酵堆肥技术,液体尿污采用田园利用技术,实施两种技术模式组合,达到种养平衡,实现生态良性循环。二要推广沼气治污技术。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场污水经厌氧消化处理后作为农田水肥利用的处理工艺,在沼气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沼渣、沼液可以在发展区域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或者其它方面得以充分利用。三要推广有机肥生产技术。以畜禽粪便为原料,添加腐植酸、螯合剂、氨基酸等按一定比例发酵,经腐熟脱水后成为活性的有机肥。

市政府这次出台的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上为全市不同规模、不同种类的养殖场户提供了不少于两种的治污模式。不论使用哪种治污模式,每个养殖场所产生的畜禽粪便都需要一定规模的土地去消纳,最终达到种养平衡。一般情况下,每亩土地年消纳粪便量原则上生猪出栏不超过5头,肉鸡出栏不超过200只,肉牛出栏不超过0.2头;蛋鸡存栏不超过50只,奶牛存栏不超过0.4头。打个比方:年出栏规模达到1000头猪的养殖场需与周边农户签订不少于200亩的土地协议,用于消纳产生的猪粪,存栏规模达到1000只的蛋鸡场,需要与周边农户签订不少于20亩的土地协议,用于消纳蛋鸡粪便,以此类推。每个养殖场需将粪便去向或土地消纳情况在乡镇备案。

(三)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治污

各乡镇要把畜禽养殖污染作为整治重点,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监督考核,使畜禽养殖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今天会议结束后,各乡镇要尽快召开村组干部、防疫员、养殖场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对本辖区规模养殖治污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下周三之前,各乡镇要成立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逐场户制定整改方案,签订粪污消纳和治污设施建设责任书,做到“一场一策”。畜牧局网格下沉人员和乡镇防疫员要全力以赴,及时到下沉区域分包养殖场户进行一对一上门指导、服务、督促,指导场户完善治污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努力实现零污染零排放。按照我市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的要求,8月底前,每个乡镇要建成1-2个养殖治污示范点,年底前,60%的规模化养殖场、20%的养殖专业户要建设完善治污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我们将协同环保局组织督导检查,逐场户验收,查看治污效果。各乡镇选点定位要准,示范点要有代表性,要有示范带动作用,不能拿几千立方的大型沼气治污工程来做示范,因为中小规模的养殖场用不上。真正污染严重、群众意见较大的是离村庄较近的三、五百头规模的猪场、两千只以上的禽场,要以这些场为重点,想办法、动真劲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示范带动周边养殖场尽快行动起来,全面推进我市养殖治污工作。

(四)切实强化养殖场的主体责任

养殖场是畜牧业发展的主力军,更是做好养殖污染防治、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今天在座的有近千名养殖场户负责人,大家为我市畜牧业发展和畜产品供给做出了贡献。但是长期以来,畜牧业进入门槛较低,多数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健全,严重污染环境,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样的养殖方式已经不符合日益健康、生态、文明的社会发展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也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养殖污染防治就是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座的每个养殖企业负责人,我们作为新密的社会公民,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一定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责任和义务,做好养殖治污工作,回报我们的父老乡亲。每个养殖场户都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不治污就没有出路,没有前途,只能关闭、转产。我曾经外出参观建设比较规范的养殖企业,场区内绿树成行,场房整洁明亮,根本见不到粪便污水,也闻不到臭味。我希望各养殖场整改以后,外观上要绿化、美化,各功能区要分开,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粪污处理区要有明显隔离,全部使用干清粪工艺,净污道分开,雨污水分离,粪污处理设施按规范建设运行,使场区保持干净整洁。趁这个机会,我把养殖场应承担的责任和具体要求再强调一遍。

1、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提供安全、卫生的畜产品。

2、认真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积极配合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依法做好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出栏申报检疫工作。

3、规范建立养殖档案,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不滥用兽用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的规定。严禁使用廋肉精等违禁物质;不得使用人用药品。

5、养殖场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应立即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并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销售、加工、运输或者随意抛弃。

6、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应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以及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务必保证贮存、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配套设施不合格的畜禽养殖场不得投入使用。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7、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今天会议结束后,到12月底前我也将抽出时间,对全市所有养殖场户进行督查走访,确保今年我市的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同志们,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事关全局,任重道远,让我们上下同心,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干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动全市养殖业清洁健康、安全有序地发展,共同保护好我们新密的生态环境和蓝天碧水。

谢谢大家!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