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5619/2015-00058
  • 新密市畜牧局
  • 畜牧业,畜牧,消毒灭源
  • 2015-08-03
  • 2015-08-06
  • 通知
  • 新密牧字〔2015〕69号
关于开展高温季节查源和消毒灭源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开展高温季节查源和消毒灭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尖山风景区管委会畜牧站: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消毒措施,消除疫情隐患,严防疫情的发生传播,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开展高温季节查源和消毒灭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决定从8月初至8月下旬,开展高温季节查源和消毒灭源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重大动物疫情仍时有发生,口蹄疫、禽流感和蓝耳病等病毒在我市也存在一定的污染面,严重威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当前,利用高温季节有利时机,集中组织开展大规模消毒灭源工作,有利于消灭疫病病原,消除疫情隐患。为此,各乡(镇)、办事处畜牧站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毒灭源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二、抓好落实,快速推进

各乡(镇)、办事处畜牧站要积极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养殖场(户)和相关企业的消毒灭源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养殖场的监管,制定工作方案和消毒计划,严格落实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成效。重点要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包括养殖专业户)、屠宰加工场(点)、冷库等重点场所开展查源灭源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各乡(镇)、办事处畜牧站要切实把查源灭源工作作为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点工作,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增加投入,扎实开展查源灭源活动。要加强消毒药品管理,严密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消毒灭源档案,完善消毒制度。

四、严格实施,及时反馈

各乡(镇)、办事处畜牧站要切实加强对查源灭源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查源灭源过程中,发现有应当免疫而未免疫的畜禽,应立即进行补免补防,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发现有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畜禽,应按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处置技术规范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留隐患。

 

                               新密市畜牧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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