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06/2015-00012
  • 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
  • 通知,农业,救灾资金
  • 2015-03-02
  • 2015-03-02
  • 通知
  • 苟堂政〔2015〕6号
关于印发《苟堂镇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根据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新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密市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新密市农文〔20153号)精神,经研究制定了《苟堂镇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请认真落实。

 

201532日        

苟堂镇人民政府              

 

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新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密市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新密农文〔20153号)精神,结合我镇农作物受灾情况,制定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配原则及补助标准

1.分配原则。根据各村2014731日上报镇政府农业办公室的受旱面积,确定各村的受灾补助资金。

2.补助标准。受旱面积每亩补助4元,用于对受灾农民购买农药、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进行补助。

二、补助资金发放办法

1.2015211日前,根据新密市文件要求和我镇实际,确定各村组受灾补助资金分配数额。

2.2015225日前,由各村根据上报受灾面积和补助金额制定补助资金分配到户清册,以村为单位将补助资金拟分配到户情况进行公示;201538日前,各村将公示结果加盖公章上报办事处。

3.市补助资金拨付到镇财政所后,由镇政府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

三、具体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建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尽一切可能防止工作出现疏漏。

二要明确责任。各村负责人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

三要加强督导。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开展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