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苟堂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0月12日
苟堂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杜绝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的平安稳定,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4〕10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自即日起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以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切入点,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及学校主体责任,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推进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创新,防范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事故,为我镇师生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保安全、促和谐的总体目标,重点强化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校车以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和维护校车运行良好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防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的平安稳定。
二、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12月底。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校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成立苟堂镇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明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高锋立 副镇长 综治中心主任
杜会彬 副镇长
朱文涛 副镇长
杜 豹 副科级干部
成 员:王留霞 教育办主任
王建辉 安全办主任
王学立 交通办主任
龙学立 信访办主任
雷志红 中心校主任
各学校(幼儿园)所在二、三级网格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留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落实、督导、通报、考评、保障、日常信息报送以及推进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部门职责
苟堂中心校:指导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按照要求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帐;加强教育和引导学生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乘坐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超载车辆,引导家长不租用不合符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通过告知书、宣传栏等及时发布校车交通安全的相关信息;协调和参与交警、交通、安全等相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的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师生的出行安全。
校车使用单位(幼儿园):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各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镇中心校分管学校安全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校车的管理职责:一是配足校车,车辆资质达标,满足安全接送要求,对校车定期进行检测,保证车容车况良好,特别要加强对校车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校车各项技术性能达标,及时购买各种保险。二是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监督校车驾驶人安全驾驶,安全护送学生,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三是配足校车专职安全员,各校车使用单位保证每车配有2名安全员,在每天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负责接送学生并对校车乘载人数进行登记,对校车安全情况进行动态把关。四是加强对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由专人组织学生排队上车,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
交通办:配合交警查处违法违规校车上路行驶,在学校门口等重点路口设立交通警示标志,完善学校路段交通的设施设备,排除影响校车交通安全的各种障碍,保障道路交通畅顺;联系路政部门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配合查处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
安全办、综治办、教育办:参与、配合交警和交通等部门对校车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期间参与集体行动,排查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治。
二、三级网格长:学校(幼儿园)所在二、三级网格长,要加强巡查和排查,发现正规校车超速超员、其他车辆非法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拍照取证并上报。
整治期间邀请市交警大队对校车及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协助开展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技能,依法查处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以及校车超载、超速、逆行等违规行为。整顿和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在学校(幼儿园)重要路段、重要时段协助指挥和疏导交通车辆,确保道路畅顺。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整治期间,要在学生上学的主要路段和人流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召开班校会、主题队会、设立宣传栏、开通校园广播、向学生及家长派发交通安全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开展覆盖全体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劝导家长和学生乘坐正规校车,拒绝问题车,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校车安全舆论氛围。
(二)推进综合整治。一是严查校车资质。整治期间,逢车必查,凡是达不到校车安全要求,包括车容车况不佳,技术参数不达标、不符合使用手续、没有申领标识的校车要重新造册登记,建立隐患登记备案制度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仍然无法整改的,按规定作出处罚。今后所有校车都建立起整改工作台帐。二是严查驾驶人资质。由教育办与交警大队深入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要求的责令使用单位坚决清退,同时举办校车驾驶人业务培训班,开展交通安全的专门培训,解决职业道德操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要求等问题。三是上路严查校车行驶。配合交警开展路查路检,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多辆车套用一个号牌以及改装车、过期报废车作校车,坚决查处严重超载、超速、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车正常的交通秩序。
(三)加大奖惩力度。对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幼儿园要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严重,经指出仍然不改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对态度消极、极不配合、有意隐瞒、拒绝整改的分管领导、校长、园长以及校车驾驶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因思想麻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对学校周边复杂的交通路段,学校要组织人员在交警的指导和协助下,做好临时交通管制,确保道路畅顺和师生安全。二是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教育办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校车管理信息。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以及超载超速校车,设立举报制度,发现问题校车及时向教育办或交警大队举报。三是落实安全责任,政府与学校、学校与校车驾驶人层层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担负起维护校车安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