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镇机关: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岳村镇关于落实郑州市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岳村镇委员会
2015年11月20日
岳村镇关于落实郑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
工作的整改方案
根据新密市纪委监察局落实郑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岳村镇党委对照反馈意见全面深入的进行了自查分析,通过自查发现了存在的问题,镇党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专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不多,日常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对涉及纪检内容的工作落实情况的都“打包”由纪委承担。二是在责任传到上存在形式。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会上强调多、督促检查少、针对性不够等问题,不能让每个党员干部入脑入心、警钟长鸣;特别是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上落实不到位,班子会议只是口头上提提,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落实在班子成员的肩上,提个人分管业务的多,没有检查“一岗双责”落实效果,发现问题后党委又存在保护思想,没有追究领导责任,从而造成其他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压力传导递减情况;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镇党委书记代表党委集体班子进行会议述职述廉,其他班子成员把报告一交了事,内容没有具体审阅。
整改措施:
1.从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精心部署。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议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党委书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工作。要求班子成员主动研究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自律,管好下属。
2.大力支持纪委工作。推进镇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坚持让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集中精力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同时,为更好地完成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根据镇人事变动情况,随时充实配强镇纪检干部队伍。强化纪委监督职能,定期对各部门、各村进行工作巡查和作风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在责令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的同时,无论涉及村干部还是镇干部,严格依据《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15日前
(二)纪检监督责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强。近年来在案件查办上缺乏足够的勇气和信心。2015年共查办案件4起,离上级要求还有很远距离,时间紧任务重。效能监察工作以及专项清理活动都是发现违纪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老是存在同志们工作很辛苦,不想得罪人的思想,因此,对于案源,不主动安排部署,大多都是坐等群众举报,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重点岗位和其他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查找违纪线索,主动处理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二是工作执纪力度不严。在实际工作中,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处理村干部多,追查镇干部少;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个别村干部因不懂财务管理制度,出现违犯财经纪律现象,按规定应给予严肃处理,但当时由于认识不到位,就跑到上级有关部门去讲情,请求从轻给予处分或免于处分,没有做到“零容忍”的态度,故而在全镇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特别是针对机关干部的监督中,由于同志之间经常见面,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只限于日常提醒,没有具体落实工作纪律规定,惩戒性处理不多,让纪律执行失之于宽,从而被上级在暗访中发现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履责情况报告制度。年底,各村和各部门及其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分别向镇党委和镇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二是“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现村和部门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实施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落实责任层层递增。
2.加强日常纪律的监督检查一是通过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本人做出说明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及时警醒、知止。我们把抓早抓小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该约谈函询的及时进行,随来随办、不压不推,有效防止一些违纪行为。党员干部出现了违纪行为,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从严执纪,严肃处理,及时立案审查,不搞“纪外施恩”,防止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15日前
(三)日常预防工作注重不够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在财务纪律方面监管不足。由于财务人员缺乏日常的专业学习,在执行财务活动规定中,没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等出了问题还不知道上级有哪些具体规定,给财务管理造成漏洞,形成违纪事实。特别是村级财务人员能力、素质普遍不高。同时对村级财务人员工作管理又不够严格和规范,监督约束不够,导致个别村形成三资报账不及时和部分村财务公开不到位,村组干部贪腐国家集体财产情况时有发生,给群众和集体造成损失。二是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仍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等无关工作情况的现象在个别部门依然存在;餐厅随意浪费粮食的情况时有发生;执行上级任务时拖拉之风在个别人和部门间没有杜绝;部门深入基层落实监督要求没有完全到位;群众反映干部问题的信访案件不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在个别干部身上表现突出。
整改措施:
1. 强化事前监督。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与宗旨意识。针对群众关心的党员干部在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遏制各种违纪苗头,严肃处理一批在自查和整改阶段中发生的违纪人员,在党员干部中形成震慑。
2.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班子成员及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底前,将对全镇班子成员、站所长及22个行政村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在听取谈话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汇报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把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工作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单位结合自身自查时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通过整改使部门的作风面貌有大的改观。
2.坚持整改与制度落实结合起来,在整改的同时针对制度漏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做到简便实用,不断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
三、督促检查
镇党委将采取以纪委为主的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不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党风政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室的督查情况,做到逐个问题销号,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各部门的实际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