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根据《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米发〔2015〕1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金伟 党委书记
陈永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伟锋 党委副书记
李 刚 党委副书记
朱海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俊阳 纪委书记
白朝辉 副镇长兼综治中心主任
刘青山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晓辉 副镇长
李改莲 副镇长
邢治永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许俊红 副镇长
苏 杭 副镇长
王志军 副镇长
朱中华 副镇长
王建辉 副镇长
郑娅培 副镇长
姜志华 纪委副书记
蔡丽娟 综治办副主任
孙福林 工会主席
蔡新焕 司法所长
申战伟 副科级干部
张伟华 派出所所长
王清林 镇长助理、安全办主任
成 员:李松伟 党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尚晓娜 党政办副主任兼督查考评办主任
李万升 财政所长
陈朝磊 党群服务中心兼组织人事办主任
王清超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新建 劳保所所长
陈松亭 民政所所长
张旭东 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永庆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丁新玉 交通运输办主任
杨保安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林站站长
王彩艳 统计所所长
包朝霞 扶贫办主任
樊晓燕 团委书记
郭慧娟 妇联主任
张永辉 派出所指导员
赵伟峰 国税所长
于 法 地税所长
马 伟 工商所长
郅东旭 国土所长
慎留伟 邮政支局局长
李红献 农行营业部主任
徐 勇 农村信用社主任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民创业工作的统筹规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协调解决全民创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邢治永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新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劳保所,具体负责全民创业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全民创业工作有关会议、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镇纪委:负责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妨碍全民创业活动的违纪案件,净化全民创业环境。
组织人事办:负责农村党员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市蓝领人才技能大比武活动;负责制定农村党员创业竞赛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全民创业”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督查考评办公室:负责全民创业工作督查考核。
劳保所:承担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创业就业帮扶”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团委组织开展“青春创业”活动;负责落实社保和培训补贴政策;负责落实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负责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初审工作;负责协助建立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完善创业培训体系;负责配合加快创业平台建设;负责落实创业援助服务;负责发布大学生创业项目库;负责及时发布全市统一的创业项目资源库所列项目;负责向市推荐创业典型。
财政所:负责落实市财政创业资金投入的意见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合建立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配合完善创业培训体系;负责配合加快创业平台建设。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配合实施加快创业平台建设的意见措施;负责发布市统一的工业和服务业创业项目库所列项目;负责配合实施市“民营企业创业带头人”活动方案。
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市制定放宽创业注册条件、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放宽前置审批限制的意见措施;负责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税所、地税所:负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团委:负责发布实施市统一的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所列项目;负责制定“青春创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妇联:负责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发布实施市统一的妇女创业项目库所列项目;负责制定“巾帼创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民政所:负责配合市开展残疾人和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发布市统一的残疾人创业项目库所列项目;负责制定“残疾人创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实施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工作;负责发布市统一的农业创业项目库所列项目;负责制定“农民本土创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国土所:负责组织实施市放宽创业投资领域、放宽前置审批限制的意见措施。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建筑业创业服务工作。
交通运输办:负责交通运输业创业服务工作。
统计所:负责全民创业各项指标分类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
派出所:负责全民创业相关服务工作。
邮政支局、农行营业部、农信社:负责组织实施市金融信贷支持创业的意见措施;负责督促协调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
扶贫办:负责配合市实施“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各村:负责制定本村全民创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抓好推进落实。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米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