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670787X/2015-00044
  • 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5-08-24
  • 2015-08-29
  • 通知
  • 米发〔2015〕42号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米村镇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各网格:

 

现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米村镇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

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

米村镇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以下简称纪念活动)期间全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新密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5〕18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为严格落实新密市政府保障方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加快实施《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新密市蓝天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5〕5号),重点在燃煤、工业、扬尘等方面采取更加严格的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全部达到良及以上级别。

二、实施时间和区域

(一)实施时间

纪念活动前阶段:20l5年8月28日前

纪念活动期间:20l5年8月28日0时—9月4日24时,共8天

(二)实施区域

各村、各网格

三、主要污染控制措施

(一)纪念活动前阶段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贯彻实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年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6号),2015年8月28日前完成以下重点推进项目及重点任务。

1.工业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完成石材厂、石灰厂、砖厂、搅拌站等建材行业集中整治,凡是环保措施不到位、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开展“十五小”、“新五小”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对违法企业依法关闭、取缔到位。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环保所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014〕83号)和《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施工工地建筑扬尘监管,按照工地治理6个100%标准,切实做到施工工地周边全围挡、湿法作业、物料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全冲洗、施工主要道路及区域全硬化、渣土车辆全部密闭或覆盖运输标准。

牵头单位: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2)推行湿式机扫作业方式,增加机械化清扫专用车辆、道路洒水冲洗车辆、道路喷雾降尘车辆,制定街道清扫保洁制度。对主干道路采用机械化清扫,次干道采用人工清扫,增加清扫频次,保证主次干道洒水量,确保路面无尘土。

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3)完成镇辖区范围内省县道干线公路扬尘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交通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4)加强工业企业粉尘污染治理,各类原辅材料及固废堆放落实“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3.露天烧烤油烟治理

全镇禁止露天烧烤食品,餐饮服务场所应当采取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未按标准执行的露天烧烤摊位及餐饮服务场所,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工商所、派出所

(二)纪念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1)全镇范围内各类施工工地(含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具体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严格按照6个100%标准,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因抢修、抢险作业和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

牵头单位: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2)加大乡村道路每日清扫次数,加大建成区道路每日清扫、吸尘、洒水、冲洗频次,主次干道每日冲洗3次。

    牵头单位:交通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3)禁止垃圾、杂草、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牵头单位:禁烧办、创建办、安全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水泥、碳素、耐火材料等行业企业,及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印刷、工业涂料、家具、汽车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企业(VOCs排放企业),以及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在纪念活动期间采取停产、检修、限产等措施,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再减少30%。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环保所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2)水泥、碳素、耐火材料等行业企业,未完成治理设施改造的,或完成治理设施改造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纪念活动期间暂停生产。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环保所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三)活动期间应急保障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我镇将依据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而做出应急准备,全力配合市大气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应急保障措施。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强化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标准,抓好落实

    各村、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摸清底子,建好台帐,同时依照本方案的治理标准逐项对照,抓好落实,对造成大气污染行为要从严查处,对治理不力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三)严格督查,落实责任追究

纪念活动期间,镇督查办将督查各单位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对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公开通报;对不认真落实保障措施、不能完成空气质量保障任务的各责任单位和重点治理企业,进行责任追究。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