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米村镇关于郑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
米村镇关于郑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郑州市委巡察组巡察米村镇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和全镇有关工作安排部署,现制定米村镇整改郑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安排部署的多,认真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的少,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中,强调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大多是最后一项,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点来安排。党政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意识不清、概念模糊,“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干部主动查找自身问题不够,在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述工作成绩多,述廉轻描淡写或一笔带过。二是纪委监管不严,纪委成员不能聚焦主业,履职尽责方面还有欠缺,有“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园”的现象。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心慈手软、怕得罪人,造成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够,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处不到位,警示作用发挥不好。监督执纪意识不强,对各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做到抓早抓小,执纪问责有偏松偏软偏宽现象。
整改措施:
1.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镇党委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反腐倡廉形势,结合本地实际,向镇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有机互动的“责任链”,把责任和压力传导给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身上。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强化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按照上级要求,以“三转”为核心,加快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强执纪办案力量,聚焦主业主责。实行纪委书记专职专责,确保纪委书记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
3.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纪律规矩,让党纪党规成为不可碰触的底线,重点查处“三类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抓早抓小,综合运用纪律、组织手段,主动过问,提醒在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同时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查办力度,坚持每月案件工作例会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格追责,敢于碰硬,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做到应追必追、追必从严,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层层落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20日以前
(二)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我镇机关在公务接待方面,没有严格执行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中没有分级别,来客一般都顶满格(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进行接待。二是个别干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全面。三是村组干部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有些村的集体收入没有入“三资”帐,村财务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面等,造成群众误解,引发社会矛盾。
整改措施:
1.认真办理上级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核查落实,确保办理到位。
2.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经济审计监督,强化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检查,对我镇公务接待,根据规定制定不同接待标准,但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以查促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4.按照上级要求在本单位认真开展“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以及“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组成专门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对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插手工程、经商办企业、用公款相互宴请等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大力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分别与财政、审计、农委、民政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乡级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审计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乡镇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要求各村及时对本村党务、村务和财务的公开;同时要求相关站所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决遏制“小官腐败”发生。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20日以前
(三)关于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容忽视的问题
整改内容:个别站所还存在有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个别干部存在“庸、懒、散、拖”和“吃、拿、卡、要”等现象;个别干部还存在晚上不值班、出工不出力,甚至不出工的情况;个别党员不能做到先公后私、诫奢倡廉,误以为不贪不占就没什么问题,没有大局观念,只顾个人安危等。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新密市《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改革、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医药销售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环保等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真正解决干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问题。加强对机关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新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通知》,对为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新密市行政效能问责办法》予以问责,从而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人员工作效率。
2.组织机关人员和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与个人工作岗位职责相结合,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要求各村组织全体党员共同学习新党章和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而全面提升全镇党员的反腐倡廉和自觉抵制腐败的能力。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20日以前
二、整改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举一反三,不仅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落实整改,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全方位自查自纠,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2. 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讨论,形成整改落实自查报告,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同时,各站所、每个人都要有整改落实自查报告。各站所及个人的自查报告报镇纪检办备案。各站所要对自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3. 要坚持把整改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做好集中整改的同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制度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不断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
4.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站所、每个人将自查报告于11月6日前上报镇纪检办进行备案。
三、督促检查
我镇成立专项督导组,由镇纪检办公室牵头,镇组织办、督查办、财政所等部门配合,对全镇各站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做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