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27/2015-00010
  •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 通知,春节,安全
  • 2015-01-23
  • 2015-01-26
  • 通知
  • 新密煤字〔2015〕5号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加强煤矿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加强煤矿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局直各单位,各兼并重组区域公司、地方主体公司及所属各煤矿:

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现就加强我市煤矿春节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状况平稳良好。春节将至,这一时期重大活动多,煤矿职工流动性较大,各类事故多发易发。局直各部门、各煤炭主体企业及全市各煤矿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煤矿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对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高度重视、严加防范,坚决遏制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春节放假时间及具体安排

全市所有兼并重组和地方主体煤矿自2015年元月29日(农历二〇一四年腊月初十)实施放假。2015年元月29日下午四点,各煤炭管理中队由局分包业务科室配合,对所辖兼并重组和地方主体煤矿统一采取上锁措施,煤矿上锁完成情况以文字形式由各煤炭管理中队上报局执法队。

煤矿放假期间井下只准通风排水,每班入井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因情况特殊确需增加通风排水人员的煤矿,必须提出增加人员申请,经所属主体企业审查同意,由所在管理中队现场核定,报市煤炭局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人数入井通风排水。

三、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局直各单位、各管理中队要进一步加大煤矿春节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力度,结合我市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督促煤矿企业按照“五定”原则限期整改治理到位。特别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煤矿领导现场带班、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等重要制度的贯彻实施,坚决消除“三违”、“三超”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煤矿放假后,局各分包领导和包片副科级领导、各业务科室和各管理中队要加强对分管分包煤矿的巡视督查,凡发现煤矿未经批准私自入井作业者,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制止并立即上报,由局执法队按非法组织生产从严处理,节后复工复产验收不予安排。

四、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履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停工停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煤矿春节放假期间的安全。

(一)各煤矿企业要提前做好春节放假准备,在放假前必须及时清算并发放职工工资,保证职工安全、愉快离矿返乡。

(二)煤矿春节放假期间必须做到“一停五不停”,即: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修作业活动;不停电、不停风、不停止排水、不停止人工检查瓦斯、不停止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

(三)煤矿春节放假期间,各重要岗位、场所必须24小时人员在岗值班,保证供电、通风、排水、安全监控、人员升降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加强冬季“四防”和防盗抢管理,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四)全市各煤矿要制定春节期间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出现突发险情或事件,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保证反应迅速、应对及时、指挥科学、组织得力、处置妥当、救援有效。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煤矿春节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一)2015年元月29日前,各兼并重组区域公司和地方煤炭主体企业要将春节值班名单报局办公室,各驻矿监管工作站春节值班名单报监管办,各煤矿春节值班表上报所属管理中队。

(二)局各业务科室(队)、各管理中队和各驻矿监管工作站、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守的值班制度,保证信息、通讯畅通;各管理中队值班人员要对本中队所辖煤矿加强督查巡视,认真执行安全调度汇报制度。

(三)按照春节值班名单,局督查科要加强督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六、做好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准备工作

各兼并重组和地方主体煤矿节后要做好复工复产验收的准备,完备矿井证件证照,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组织返矿职工安全培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提前做好矿井防坠试验和反风演习,办理复工复产验收相关手续等,为节后复工复产打下良好基础。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步骤,由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办公室另行制订。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1月23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