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27/2015-00011
  •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 通知,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 2015-01-28
  • 2015-01-29
  • 通知
  • 新密煤字〔2015〕8号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评选2014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评选2014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

通 知

 

局直各单位,救援中心,煤校:

201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煤炭局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煤矿事故“零容忍、零控制、零死亡”的安全理念,以服务煤矿为宗旨,以安全攻坚战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全市煤矿保持了安全发展的良好势头,为新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在本年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局直各单位、救援中心、煤校。

2.先进工作者:以上单位全体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先进集体按照考评结果,经局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先进工作者90名(局及救援中心驻矿人员由驻矿办统一评选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政领导班子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2.积极宣传和正确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能,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3.单位、科室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求真务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本年度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4.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效能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单位、科室风气正,人员整体素质高。

(二)先进工作者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投身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模范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恪尽职守,工作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爱护集体,团结同志,尊重领导,作风正派,诚实守信,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评选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产生,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本次评选实行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要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评选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

(三)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各单位、科室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和未按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单位相应名额。

(四)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2月6日前交局秘书科。联系人:徐辛午,联系电话:13849081669。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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