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27/2015-00014
  •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 通知,检查,安全生产
  • 2015-03-13
  • 2015-03-13
  • 通知
  • 新密煤字〔2015〕19号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及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谋划布局,强化超前防范,确保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郑煤〔2015〕3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节后复工复产验收的基础上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全市煤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市煤炭局成立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旭康

副组长:赵朝锋  任令均  刘剑波  刘彦庆  李素中

        申新庄  吕振华  杨江峰  

成  员:梁学臣  胡红伟  刘晓辉  陈  凯  邵红军

        蔡红军  李建章  刘松峰  李红彬  孟遂庆

        胡发杰  郑宏凯  杨项魁  范超锋  郭福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二科,胡红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开展的具体事宜。

二、检查时间

3月13日至4月10日。

三、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煤矿,包括省骨干煤炭企业直属煤矿、比照省骨干煤炭企业管理煤矿、兼并重组煤矿和地方煤矿。

四、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与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第二阶段“回头看”紧密结合,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全面完成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第二阶段“回头看”任务,严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确保复工复产工作科学有序、安全稳妥推进。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煤炭企业自查自纠。主体企业或区域公司结合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市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补充通知》(郑煤重组办〔2015〕4号)要求组织所属煤矿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第二阶段:管理部门联合检查。市煤炭局成立三个检查组,每组由一名科级领导带队,抽调专业技术骨干30人,对区域公司、地方主体企业自查情况及所属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对节后批准复工复产的兼并重组煤矿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煤矿企业要针对检查验收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总结分析,限期整改到位,巩固提高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坚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盯紧瓦斯、水害、火灾等自然灾害严重矿井,确保安全生产。

五、检查主要内容

(一)地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对排查组第一轮排查隐患进行彻底整改;每个矿井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10项内容:隐患排查组对矿井的排查方案,工作日志,排查组全体成员签名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排查组对被检查矿井出具的反馈意见,隐患统计台账,隐患复查意见书,煤矿隐患大排查排查组和被检查煤矿矿井情况统计表,煤矿隐患大排查排查情况统计表,煤矿隐患大排查排查组“回头看”复查统计表)。

(二)节后复工复产情况:将节后复工复产验收与攻坚战推进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制定方案;是否按照郑煤重组办〔2015〕4号文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严格执行“十不准”。

(三)攻坚战推进情况:煤矿企业是否按时完成采掘机械化论证及推进、监控系统升级等任务,是否对未完成的攻坚战任务制定推进计划;市局将对攻坚战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省政府“双十条”措施落实情况:豫工信联煤〔2014〕590号文规定需要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煤矿是否进行鉴定;符合直接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是否升级;瓦斯参数达到“双六”标准的煤矿是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是否组织专家对所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的灾害防治技术措施进行论证;是否按规定落实60万吨及以下矿井只允许1个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

(五)瓦斯水害治理情况:高、突矿井抽放系统是否完善可靠、运行正常,抽采、防突队伍和装备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编制抽采设计,是否落实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采取区域防突措施,采掘面施工前是否进行消除突出危险性专题评价;是否落实“有掘必探、物探先行、钻探验证”规定。

(六)顶板管理情况: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顶板管理专项监察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采掘工作面是否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支护,有无空顶现象,初撑力是否符合要求等;工作面遇应力集中区、顶板松软或破碎、过老巷、初次放顶等情况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七)教育培训情况:复工复产前是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三项人员持证率是否达到100%。

(八)煤矿企业现场管理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要严格落实郑政办明电〔2015〕25号文精神,主动适应各类煤矿安全监管的“新常态”,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成立组织,周密部署,做到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严明责任。煤炭局三个检查组要严格标准、严明纪律、严肃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基层,深入井下,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杜绝作风不扎实、执法不严格现象。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三个检查组要明确专人,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周五下午15:00前上报本周本组复工复产进度,4月8日前将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局安监二科。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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