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27/2015-00041
  •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 煤矿,安全,大检查
  • 2015-07-30
  • 2015-07-30
  • 通知
  • 新密煤字〔2015〕67号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市煤矿新一轮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5〕4号)、《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豫煤安监一〔2015〕123号)和《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郑煤重组办〔2015〕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煤矿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以局长王旭康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二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煤矿,包括省骨干煤炭企业直属煤矿、比照省骨干煤炭企业管理煤矿、兼并重组煤矿和地方煤矿。

四、检查方式

(一)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局组织辖区内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大检查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郑州市煤炭局统一组织辖区内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对高突矿井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进行重点督查。市局网格组负责组织对网格内地方煤矿和兼并重组煤矿开展新一轮的安全大检查。

(三)省骨干煤炭企业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对所属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所属煤矿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关键环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并报送驻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自觉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检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24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25号)文件情况。

(二)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煤炭领域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双七条”,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格落实节日停产检修和复工复产验收安全制度等情况。

(三)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推进情况。按照《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郑煤〔2015〕29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煤矿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推进方案>的通知》(郑煤〔2015〕46号)文件要求,全市兼并重组煤矿和地方煤矿落实“两个严格、三项建设、四个机制”情况,“十个一”活动开展情况。

(四)瓦斯防治情况。煤矿主体企业按照《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防突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豫煤安监一〔2015〕106号)文件要求,继续对所属突出矿井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省政府“双十条”规定,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通知》(豫安委〔2015〕10号)、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专题会议纪要(〔2015〕6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豫工信煤〔2015〕180号)文件要求,推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规范区域防突措施,严格执行“双六”指标;强化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突出矿井周边相邻矿井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五)顶板管理会战活动开展情况。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顶板管理会战活动的通知(豫工信煤〔2015〕139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煤矿自查自纠,加强煤矿采掘工作面支护技术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顶板管理责任,防范遏制顶板事故的发生。

(六)“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煤矿2015年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的通知》(郑煤〔2015〕71号)和《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郑煤〔2015〕90号)文件要求,煤矿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及防治水机构,开展汛期专项排查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降雨前后不间断安全巡查、强降雨预警停产撤人制度;探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及周边老空(窑)积水情况,并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井下探放水编制专门设计,严格落实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用设备和专业队伍。

(七)9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煤矿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方案另行下发)。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煤炭主体企业、区域公司、省骨干煤矿要制定针对性强的检查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各级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煤炭主体企业、区域公司、省骨干煤矿要以更加“严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全大检查责任制。对重大隐患,要继续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凡发现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矿井,要立即实施停产整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检查不认真、督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煤炭主体企业、区域公司、省骨干煤矿于8月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报新密市煤炭局安监二科。大检查期间,实行半月汇报制度,每月14日和29日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度,每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9月26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拖延上报的单位一律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69820766;电子信箱:xmmtjajek@163.com)

负责人: 申新庄  联络员:胡红伟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组名单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7月30日

 

附 件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组名单

 

第一小组:

组  长:赵朝锋

副组长:申新庄

成  员:梁学臣  刘晓辉  李建章  范建朝  马彦坤

        武晓辉  王海军

第二小组:

组  长:刘剑波

副组长:刘彦庆  吕振华

成  员:胡红伟  蔡红军  邵红军  王耀伟  王双红

        魏朝平  韩  磊 

第三小组:

组  长:任令钧

副组长:李素中  裴国奇

成  员:刘松峰  陈  凯  靳春和  刘文章  范卫东

        刘占伟  王建坡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