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评选2014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通 知
中心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2014年,我市房地产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房地产管理职能,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推动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单位:设先进单位、先进企业两个类别;
(二)个人:设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文明家庭等四个类别。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单位、先进企业评选
1. 组织召开中层正职以上会议,推选6个先进单位。
2. 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乡镇规划办等先进单位由对口科室负责评选推荐,集中汇总到中心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报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其中:推荐房地产开发企业6个,物业管理企业6个,村镇管理先进单位6个,和谐租赁先进管理单位6个,住房保障先进单位6个。
(二)先进个人评选
1. 中心各科室、二级机构按在岗人数的10:1比例评选推荐,10人以下的评选1人,10人以上的评选2人。
2. 企业先进工作者由企业推荐,村镇先进个人由各乡镇规划办推荐,经对口科室审核后报中心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3. 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文明家庭每项评选3人,共评选出9人,由各科室根据女工人员情况分组评选。
(三)评选要求
1. 上岗时间不满一年的新进人员不参加评先。
2. 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者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人员取消评先资格;按照中心工作制度规定不符合评先标准的人员取消评先资格。
三、具体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中心2014年度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松臣、李康焕
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督查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2014年度评先工作。
(二)迅速组织,及时上报。中心所属各部门要迅速开展评先活动,将评出的先进个人及对口先进企业、先进单位名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签后,于3月3日前报办公室。
(三)以上所有先进个人经推荐后,统一提交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