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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14
  •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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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密房管〔2015〕17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二级机构:

在2015年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需我中心办理的议案建议6件;市政协委员共提出需我中心办理的提案3件。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我中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法定要求,也是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办理工作重点放在解决问题、推进落实上,认真研究议案、建议、提案内容,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对办理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切实做到所承办的议案、建议、提案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强化措施,讲究方法,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

各承办科室要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以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落实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来抓,切实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要针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提出的具体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要采取登门走访、现场办理、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密切联系和真诚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准确把握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力争使议案、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落到实处、圆满解决。对议案、建议、提案所提的问题,凡能够解决且有条件的,要抓紧解决;对能够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订计划,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得到上级的支持;对因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对代表、委员多年提、反复提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刻反思,以求实的态度做出明确解答,下大力气解决问题。所有议案、建议、提案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而且要件件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对反馈意见不满意的议案、建议、提案,承办科室要重新办理,直至代表、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规范程序,密切配合,确保办理工作质量

(一)承办科室接到办理任务后,要认真研究议案、建议、提案提出的办理事项,制订办理计划和措施,切实按照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求,抓紧时间办理完毕并形成办理复文。

(二)办理复文要按所提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注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三)议案、建议、提案应逐件答复,对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问题,承办科室也可并案答复。

(四)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签字后,报送党政办,由党政办按规定的复文格式由中心正职审核后上报。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各承办科室要认真负责,及时办理和回复所承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务必于6月10日前完成,并将办理复文按时报送中心党政办。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对承办的议案、建议、提案从沟通、答复等环节认真落实,切实解决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实际问题。在答复环节,各承办科室主管领导及科室长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答复内容要翔实、文字精练、语气诚恳、格式规范,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确保代表、委员“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对“不满意”的或未按规定办理时限办理的,党政办将要求承办科室重新办理,并予以通报批评。各承办科室的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的满意率等指标将作为办理工作实绩纳入2015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承办的议案、建议、提案没有达到要求的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该科室及其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2015年4月14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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