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统文〔2015〕19号
新密市贸易统计专业自查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郑州市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新密市统计局决定从5月20日开始对全市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的报表数据质量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活动,并对全市各乡镇(办)及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巡查,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巡查对象
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尖山管委会及辖区内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及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单位)。
二、巡查内容
(一)对各乡(镇)办事处、尖山管委会统计自查的内容包括:
1、统计基础工作
(1)统计机构的设置情况和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况;
(2)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
(3)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联网直报工作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和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的联网直报率及单IP录入情况;查看各项统计报表是否由基层统计人员上报录入。
3、统计机构有本辖区内2014年所有单位的电子名录库,分限上企业、大个体、限下及小个体抽样三大块,要求有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行政区划码、行业代码等属性指标,并分门别类打印出来保存。
4、建立2014年完整的限额以上单位联络人员名录库。
5、乡镇办有会议培训签到册,有各单位领取报表签到册;
6、对上级有查询的,有查询记录卡;
三、巡查的方法步骤
按照《新密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自查和检查迎接郑州市统计工作巡查的实施方案》要求,本次巡查分为宣传动员、自查整改、抽查、迎检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根据新密统文〔2015〕15号总体要求,针对贸易专业调查对象,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开展宣传。
(二)自查阶段(5月底前)
各乡(镇)办事处、尖山管委会统计信息中心按照新密统文〔2015〕15号文件精神和《新密市贸易统计专业巡查方案》要求,制定自查工作计划,提出明确具体的自查内容及要求,逐条对照,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切实查找统计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问题整改。5月底前将本辖区的自查情况报市统计局贸易科。
(三)抽查检查(6月1日至6月5日)
按照新密统文〔2015〕15号文件总体要求,对抽中的乡(镇、办)实地查看贸易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依所贸易业统计乡镇基础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打分;对抽中的乡镇随机抽取3-6家限上企业,2-3家限下样本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并询问统计人员数据来源情况和企业运行情况。
抽中的企业要提供以下材料:
1、 三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2、 2014年的月报、季报、年报报表;
3、 至少近两年的统计台账
4、 资产负债表
5、 利润表
(四)迎接巡查阶段(6月11日至7月30日)
各乡(镇)办事处、尖山管委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迎接上级巡查
四、巡查结果的处理
1、巡查结束后,由各巡查小组写出数据质量巡查报告,对所抽查的乡镇办做出综合评价。抽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各乡镇办贸易统计数据的参考依据。
2、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被巡查单位进行整改,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统计法》进行查处。
3、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基础工作好,数据质量高的先进典型将在全市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