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19/2015-00043
  • 新密市统计局
  • 统文
  • 2015-05-26
  • 2015-06-02
  • 议案
  • 新密统文〔2015〕21号
新密市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方案

 

 

新密统文〔2015〕21号

 

 

新密市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方案

 

为切实提高全市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的要求,现将新密市劳动工资统计专业自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管委会及辖区内的各类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单位。

二、自查内容及材料准备

    本次自查主要是2014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季报2015年一季度2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季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014年1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2014年一季度2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15年一季度2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4.会计决算表(含工资分类科目)。

    5.资产负债表。

    6.财务状况表。

    7.工资发放单。

    8.员工花名册。

    9.劳动工资统计台账。

    其中,3至8项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介质材料,统计台账需另外提供电子版。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调查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二)人员

    通知单位的财务人员、人力资源(人事)人员、统计负责人和填表人配合检查。其中,统计负责人和填表人应为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基层表上显示的人员。

    (三)硬件

    单位在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报表时所使用的入网电脑。

三、抽查时间(6月1日-7月30日)

先是乡镇企业自查,后统计局抽查,对每个辖区的单位抽取5-10家,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派人员到抽中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四、抽查组人员组成

带队领导:社调队书记杨晓锋,组长:钱淑红,成员:吕秋红、崔超杰

带队领导负责协调本组抽查工作的正常进行,组长负责本组抽查工作的组织安排。

五、抽查要求

检查组组长一定要切实负责,做好本组检查的组织工作;参加抽查人员要按照该组的安排开展检查工作。抽查过程中要逐项核对,真实反映,详细记录,积极汇报。要深入基层调查单位,查看原始记录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当面座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该乡镇、街道和被检查企业反馈,要求报表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整改过程中跟踪问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同时将有关问题向局领导做好汇报。

六、抽查结果的处理

1、抽查结束后,由抽查小组写出数据质量巡查报告,对所抽查的乡镇办做出综合评价。抽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各乡镇办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参考依据。

2、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被抽查单位进行整改,并予以纠正。

3、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基础工作好,数据质量高的先进典型将在全市通报表扬。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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