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15-00189
  •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环保验收
  • 2015-09-06
  • 2015-09-06
郑州市思康吸塑厂年加工100吨塑料制品项目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10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郑州市思康吸塑厂
    项目名称: 年加工100吨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址:新密市苟堂镇樊沟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苟堂镇樊沟村,占地1000平方米,项目用地租用郑州东源桐木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废气:电热吸塑机和真空成型吊卡三边自动折边机在对原料进行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方式进行排放,车间安装6台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
    2、废水:项目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建设了沉淀蓄水池1座(2m×1m×1.5m),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
    3、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措施并进行厂房隔声。
    4、固废:生活垃圾及一般性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外购原料的废包装和生产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