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新密市顺宝塑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150吨塑料薄膜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新密市刘寨镇崔岗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马鞍河村六组,占地面积4500m2,租用新密市禹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进行建设,符合新密市城市总体规划。总投资1100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废气:吹膜产生的废气已安装1套集气罩,经抽风机抽至车间外;印刷产生的废气已建2套侧吸风扇排风。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1座1m³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均采用减震基础和厂房隔音等措施。
4、固废:项目在印刷车间西南角设1座4㎡危废暂存区和2个20L的危废暂存桶用于危险固废的暂存,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旱厕粪污定期清运,用于肥田。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