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7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汇丰炉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镁碳砖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沟西组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沟西组,占地面积19545.6m2,本次改扩建工程在原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土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63.4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废气:3座远红外干燥窑采用电能供能;1号破碎区,1台对辊破碎机及1台振动筛上方均设置密闭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和1台雷蒙磨产生的粉尘经管道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内处理,处理后单独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2号破碎区,1台对辊破碎机及1台振动筛上方均设置密闭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内处理,处理后经1根16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区,4台混砂机侧面分别设置密闭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后单独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1座处理能力为9m3/d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1座70m3废水暂存池。
3、噪声:项目压力机、破碎机和风机均位于车间内,车间和空压机站均采用隔声门窗,压力机、破碎机均设置有减震基础,对高噪声风机采取消音措施。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存放于已建1座30m2固废临时堆场,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已设置垃圾桶2个。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