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市廉租办核准,拟下列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家庭入住廉租房。配租结果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69885529
户主姓名
入 住 地 址
韩海涛
美景世家20号楼东单元5层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