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兼并重组区域公司及所属煤矿:
按照上级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和新密政办明电〔2016〕5号文件具体部署,局决定在全市煤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现将《新密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6年1月21日
新密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促进我市煤矿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6〕5号)具体部署,局决定自2016年1月5日至4月8日,在全市煤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我市煤矿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强化煤炭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三查三保”工作成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局成立新密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旭康
副组长:赵朝锋 任令钧 刘剑波 裴中辰 阴明朝
刘彦庆 李素中 申新庄 张国友
成 员:局各相关业务科室(队)长、各煤炭管理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二科,胡红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实施、协调、督促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本次行动主要是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隐患整改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定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特种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生产作业现场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职工全员教育培训情况。
(六)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和与专业矿山救护部门签订救护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情况;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发事故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整治重点
重点是进一步强化对全市所有煤矿的监管,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突措施、防治水、防顶板坍塌、防煤堆和矸石堆滑坡、“一通三防”、图纸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治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治步骤
本次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由局统一组织、各煤炭管理中队具体实施、局分包中队领导对所分包区域进行督导。整治行动要与我局月度隐患排查密切结合,互相促进,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攻坚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5日至25日)
各煤炭管理中队、各兼并重组区域公司和全市各煤矿,要迅速安排部署,成立本单位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26日)
各兼并重组区域公司和全市各煤矿,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把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的全过程;各煤炭管理中队对所辖煤矿开展拉网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坚持即查即改,并建立台账登记存档。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2月27日至4月5日)
各煤炭管理中队、各兼并重组区域公司和煤矿企业要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区域公司专人跟踪落实,督促煤矿限时整治到位后,由各煤炭管理中队逐项复查销号。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6年4月5日至4月8日)
各煤炭管理中队、兼并重组区域公司要组织人员对攻坚行动进行验收,巩固成果。同时,认真总结评价,分析问题差距,督促本辖区煤矿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措施,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煤矿、进区队、进班组、进岗位活动,把提高职工全员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百日整治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及时纠正、制止、消灭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扎实排查整治。各煤炭管理中队、区域公司要对所辖煤矿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要查干部思想是否重视安全,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监管制度是否健全,查安全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整治活动是否安排部署到位,查安全隐患是否彻底整改,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加大执法力度。局执法大队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煤矿,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认真督促检查。为确保百日活动取得实效,局分包领导、包矿科室要结合网格管理,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回头检查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攻坚行动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施行责任倒查机制。凡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不彻底、走过场或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活动结束后,各煤炭管理中队、兼并重组区域公司要将总结报告于2016年4月8日前报局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9820766,电子邮箱:xmmtjaje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