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报送2016年矿山救护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
按照《矿山救护培训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办字〔2005〕1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矿山救护培训工作,请各煤矿统一报送2016年矿山救护培训计划,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煤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对参培(复)训矿山救护指战员信息进行核实、统计,在确保参培人员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后,上报汇总统计表(见附件)。否则由于人员不符合发证条件造成的后果,由报送单位负责。
二、各煤矿认真分类填写附件表格,并于2016年1月28日前将汇总统计表(电子版)报送新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联系人:郑书伟
联系电话:13592578960
电子信箱:xmjyzxk@163.com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