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27/2016-00026
  •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 一通三防,专项行动
  • 2016-03-01
  • 2016-03-01
  • 通知
  • 新密煤字〔2016〕30号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转发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一通三防”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转发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

开展“一通三防”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

现将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一通三防”专项行动的通知》(郑煤〔2016〕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煤炭局成立以王旭康为组长,任令钧、刘彦庆、李素中 、申新庄、张国友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长和煤炭管理中队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蔡红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69821283。

二、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要按照郑州市煤炭局文件要求,制定本企业的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活动内容、措施方法及时间安排等,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按照2016年监察计划安排,3月份对全市煤矿开展“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各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迎接市局检查。

四、本次“一通三防”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分别于3月28日和5月28日前将总结报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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