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加强畜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加强畜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通知》(郑牧畜〔2015〕23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委巡视组对全省畜牧业发展项目有关要求,严格检查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切实搞好整改工作,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国家、省、市扶持畜牧业发展政策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项目公示制度
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邮箱、电话等现代通讯方式,及时发布各类畜牧业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等情况,不断扩展畜牧业项目公开的范围和环节,逐步
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管理信息发布机制。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严格项目申报管理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项目标准文本管理制度、公示公告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对项目申报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规范项目立项行为,努力实现分配依据公开化,分配程序规范化,分配结果公正化,严把项目申报关。
三、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资金用途、实施范围、补助标准、管理措施及工作要求等,提高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开性和程序性,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的行为。
四、严格项目实施管理
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指导项目单位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调整投资规模。达到规定条件的项目都要落实政府采购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对存在开工滞后、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的项目,要逐一分析原因,积极与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采取针对性的推进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各相关科室要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将项目资金落实到位,防止发生截留、挤占、挪用、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问题。
六、加强项目跟踪检查验收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大对各类畜牧业扶持政策和项目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的动态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及时报送项目建设信息;要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效性的规章制度和管控机制。
七、加强廉政建设
各相关科室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和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接受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礼品,严禁向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从项目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