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加强春季煤炭企业环境卫生清整活动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煤炭主体公司,全市各煤矿、各煤炭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提升我市城乡环境质量,打造“洁净、亮绿、规范、有序”的城乡环境,根据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关于开展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清整活动的通知》(新密创指〔2016〕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煤矿和煤炭经营企业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卫生质量为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深化煤炭领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为建设美丽新密提供环境支撑。
二、清整内容
全市煤矿和煤炭经营企业要按照《新密市2016年卫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集中力量对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清整内容及标准要求有:1、对积存垃圾、乱堆乱放、杂草杂物、渣石渣土、煤尘粉尘、废旧物料进行彻底清理;2、对企业周围的各类破旧危房、乱搭乱建和乱设立的各类标牌进行拆除;3、对脏旧墙体立面进行刷新或粉饰;4、对进出场道路进行硬化和绿化,并与公路相衔接,定期洒水降尘;5、对运煤车辆必须有篷布遮盖整个车厢,达到后轮胎边缘处,确保煤炭不外露;6、对排水沟道进行清淤疏通;7、煤矿生产区、储煤场和运煤站台要设置防护网蓬,定时洒水降尘;8、煤炭外运通道出口必须安装喷淋装置,对运煤车辆进行冲洗。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6日—3月18日)
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动员干部职工,掀起活动高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3月19日—3月25日)
按照清理内容及标准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全面开展卫生清整活动,实现全面达标。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3月26日—3月28日)
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清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观摩评比。
四、责任分工
(一)煤矿企业的环境卫生清整活动工作由执法大队牵头,各煤炭管理中队负责落实,分包辖区内煤矿企业环境卫生清整活动开展工作。
(二)煤炭经营企业的环境卫生清整活动工作由煤炭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分包全市煤炭经营企业环境卫生清整活动开展工作。同时协同乡镇做好煤炭销售点取缔工作。
(三)监管办要加强对各驻矿监管工作站的督查。各驻矿监管工作站近期要把环境卫生清整活动工作作为重点,盯死盯牢,督促所监管煤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和煤炭企业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形成人人参与、积极配合、声势浩大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清整内容和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大清整活动,消除脏乱差点,打造美好环境。
(三)严格督查。局各包矿科室要深入清整一线,指导工作开展,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对行动迅速,整治效果好的企业进行大力表扬,对行动迟缓、效果较差的企业进行严厉批评和责任追究。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