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慢性病待遇申报工作于4月1日正式开始。
今年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9日,申报患者需填写《新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表》;近期二级甲等综合以上医院病历复印件、一寸彩照三张、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报社保局医保结算科。经过统一参加体检,专家小组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此次申报主要针对首次办理慢性病的患者。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慢性疾病的病种有:高血压病Ⅲ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心肌梗塞型冠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伴严重并发症糖尿病,慢性病申报合格的患者凭本人社保卡、慢性病就医证,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用药。
慢性病申报合格的患者凭本人医疗保险证卡、《慢性病就诊卡》,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持卡购药,实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