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转发《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
强全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
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及全市各煤矿:
现将《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市局提出以下要求:
一、市局成立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旭康
副组长:任令钧 刘彦庆 李素中 申新庄
张国有 谢向武 吕振华 杨江峰
成 员:各科室长和煤炭管理中队长,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局长助理杨江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组织此项工作。
二、明确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主管科室、具体任务和专门负责人。
1.瓦斯防治方面13条、防灭火方面7条防治内容,由通风科负责,责任人:蔡红军;
2.水害防治方面10条防治内容,有防水办负责,责任人:刘松峰;
3.冲击地压方面7条防治内容,由总工室负责,负责人:李建章;
4.提升运输方面5条防治内容,由机电科负责,责任人:邵红军;
5.五个煤炭管理中队对辖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活动负全面责任,每季度必须抽调组织中队和辖区煤矿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提升运输方面的专家对辖区煤矿按照通知的内容要求进行检查,局包中队科室和煤炭管理中队在日常下矿检查中,也要按照通知内容认真检查,对存在有防治重点内容的煤矿要坚决停下来并及时上报煤炭局,局三个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按照每月分组情况、对煤矿重大隐患灾害防治情况进行重点督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要按照郑州市煤炭局文件要求,制定出本企业的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措施方法及时间安排等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四、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对本企业按照防治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情况要建档立案,对存在有活动内容隐患的煤矿要停产整顿,然后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五个管理中队、各煤炭主体企业要在每季度10日前,将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灾害防治情况进展统计表》报煤炭局通风科。
联系人:蔡红军 电话:69821283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