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企业、机关党(总)支部:
城关镇第八次党代会于2011年4月召开,目前已经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新密市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于2016年5月召开中国共产党新密市城关镇第九次代表大会。现就认真做好城关镇第九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选区的划分和名额分配
城关镇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共108名。按照党员人数大致均等的原则,全镇划分为13个选区,每个选区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选区党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党委提名下派到各有关选区选举的镇九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由党委研究确定。
二、代表条件
出席镇九次党代会代表应是各条战线上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坚持做到“五选五不选”,注重代表结构,严把代表质量关。具体要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二)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和加强自身建设中带头创先争优,作出显著成绩。
(三)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的拥护。
(四)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代表的构成比例
为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出席镇九次党代会的代表中应有镇机关、村、镇直和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和专业技术人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优秀党员等各方面的人员, 其中党员干部代表一般应占60%左右; 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0%左右; 农村优秀“双强”党员应占20%左右。其中妇女代表占20%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年龄在45岁以下代表一般不少于50%。党代表尽量不与人大代表交叉。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推选办法
参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采取“三推四议一选”的方式推选产生城关镇党代会代表。
(一)推荐提名党代表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各选区按照分配名额,通过“三推”(党员自我推荐、党员和联户代表举荐、基层党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代表条件,采取“减法”(对各类报名推荐党员,对照代表条件从最不符合的党员开始调整递减)的形式,按照多于应选代表30%的差额比例,提出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与镇党委沟通后,进行3天公示。(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二)集体讨论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区通过“四议”(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联户代表会议决议)方式,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2%的差额比例,讨论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批。(完成时间:5月16日前)
(三)选举产生正式党代表。各选区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2%的差额比例进行正式代表选举。选出的正式代表上报镇党委审批,并进行公示。(完成时间:5月18日前)
五、有关要求
(一)召开镇九次党代会,是全镇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党(总)支部要把选举城关镇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二)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三)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镇党委。
(四)各党(总)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