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消防安全文件的精神,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杜绝消防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谢明勋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高锋立 综治中心主任 副镇长
成 员:王建辉 安全办主任
张道慧 信访办主任
李建山 民政所所长
杨兴军 派出所所长
孟全成 工商所所长
冯俊卿 卫生院院长
郑建东 供电所所长
雷志红 中心校校长
朱 磊 安监四中队队长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
二、成员单位管理职责
(一)镇综治办职责
1、与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协调各单位工作,督促派出所对安全办和各单位排查上报的消防隐患进行整改;
3、定期召开消防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督促各单位、各村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5、督促派出所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6、建立火灾救援应急预案,健全社会联动机制,组织指挥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镇安全办、安监中队职责
1、充分依靠网格化这个载体,以24个行政村为单元划分24个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建立“一长三员”管理工作机制,二级网格长负责对本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本网格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对拒绝整改的单位上报镇安全办。
2、协调组织安监中队对全镇厂矿企业和所有辖区内消防单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隐患单位拒绝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移交派出所,由派出所依据《河南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督促整改和处理。
3、安监中队对全镇厂矿、企业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派出所或新密市消防大队依法处理。
(三)村委员会职责
1、制定各村防火公约。各村支书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各村“两委”委员应确定 1 至 2 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村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机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2、对本村的居民楼院(小区)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上报镇派出所处理;负责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中心校职责
负责定期对全镇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和督促整改。每学期至少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五)卫生院职责
负责定期对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六)民政所职责
负责定期对镇敬老院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七)文化办职责
负责协调派出所定期对镇KTV练歌房、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八)镇规划办职责
对全镇建筑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
(九)工商所职责
负责对辖区内商场、商户,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对辖区内商场、商户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拒绝整改的上报派出所依法处理。
(十)派出所职责
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民委员会、 小区物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3、对各单位排查移交的火灾隐患进行依法处理;
4、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行政村要将消防安全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各自职责,充分认识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各村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齐抓共管制度,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各村要对明确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督促开展工作,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
(三)严格督导奖惩。我镇将各单位、各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