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部门、各企业:
2016年4月25日凌晨4时左右,郑州旭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熔炉车间发生一起熔融料斗链绳断裂熔融料坠落安全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4.25”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电熔耐火材料行业生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熔耐火材料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电熔耐火材料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督促电熔耐火材料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全镇电熔耐火材料行业生产安全。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起至2015年5月26日。
三、检查方式
本次电熔耐火材料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镇政府组织本辖区民营经济办、安全办,联合各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所有电熔耐火材料企业进行拉网式、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重点
(一)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并落实整改。
(二)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企业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岗位安全作业规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依法执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三违”行为。
(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和严格落实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做到了持证上岗;是否对生产一线职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四)企业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是否完好;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是否完好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了普查建档、风险辨识和24小时的监控预警,是否严格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五)企业人员密集生产场所安全情况。生产场所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完好并保持出口、通道畅通,是否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经常演练;是否经常对特种设备和危险性较大的的设施设备、安全附件进行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和定期维护。
(六)工贸企业安全情况。企业执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总局令第70号)、《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总局令第72号)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吸取“4.25”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本次电熔耐火材料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确保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真正将本次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大检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确保生产安全的企业,坚决予以停工停产整改。
(三)精心组织,严肃追责。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大检查,切实消除电熔耐火材料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果断处置,及时下达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在本次大检查活动中,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将检查情况总结于5月底前报镇安全办。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