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19/2016-00027
  • 新密市统计局
  • 通知
  • 2016-04-14
  • 2016-04-18
  • 通知
  • 新密统文〔2016〕23号
新密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新密统文〔2016〕23号

 

 

新密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队、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规范理财管财行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纪委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特修订《新密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统计局

                                 2016年4月14日

 

 新密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局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统一管理,保障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指导方针: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坚持统一领导、统筹安排、严格审批、分级负责。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促进统计事业发展。

第二章 经费管理原则

第三条 统一建账原则。凡是由郑州市统计局划拨的经费和其他资金均由局机关财务统一建账管理。

  第四条 开支预算原则。局机关财务管理的各项经费开支严格实行预算控制,合理使用,不得超预算支出。每项开支须有用款单位先提出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统一归口原则。局机关财务负责统一向郑州市统计局和市财政局编制申请预算和上报年终决算。年度各普查经费、专项经费的安排由财务和专业科室对接并提出预算分配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后下达各单位。凡向郑州市统计局和市财政局申请的经费、请示报告等由财务负责。

第六条 逐级审批原则。经费开支须经办人在财务指导下粘贴原始凭证并签字;由财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性,核定开支金额,确定经费来源;依次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再由常务副局长、局长签字,并交于财务人员办理结转。

第七条 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合理使用预算内(外)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章   建账归档原则

第八条 科学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更好的保存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局机关财务人员对本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进行分类别的打印、装订、清点和整理。按归档要求做到凭证一盒一卷,账薄、报表一类一本,保证封面内容的填写、印鉴齐全完整,以及原卷原册封装的完整齐全。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