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是推动我镇经济社会攻坚转型的关键一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现就2016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重要保障,坚持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镇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监管监察体系趋于完善,有效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4个领域实现零事故,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全面完成市政府控制指标任务,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非煤矿山:非煤矿山建设项目100%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严格复工验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平安复工,安全度汛。坚决严厉打击借用平整土地等名义进行铝石矿、采石场乱挖滥采、非法盗采行为。
危险化学品:全面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许可准入关口,从严审批“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实现加油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排查、登记、备案,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和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商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落实专营店、批发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经营商户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持证上岗率100%,“双节”期间合
理布局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网点,依法严厉打击超量储存、超
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严格落实执行烟花爆竹防伪标识工作,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督力度。
职业卫生:严格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材、非煤矿山、机械、耐材、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开展专项整治。现状评价率达到100%,危害严重行业企业申报率达到100%;规范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9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积极督促煤矿进行职业卫生管理。
天然气长输管道: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占压管线的行为。
煤矿: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控制不安全产能,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私挖盗采、超层越界、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各煤矿企业负责人、实际投资人要切实担起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一通三防”等关键环节的建设和管理。持续开展与矿长对话谈心活动,全力推进煤矿向安全保障型转变。对辖区内复产煤矿、隐患整改煤矿、停工停产煤矿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停产整顿矿井要看死盯牢,继续抓好瓦斯治理和防治水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查清井下隐蔽致灾因素,加大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深入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社会化防控“三化”战略,完善社会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构筑全社会火灾防控安全屏障。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责任化”管理,落实政府督导整改机制,推进消防宣传全覆盖。公安部门要严格大型集会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校园: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创建学校“平安校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限期整改督办、安全教育进课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学校周边环境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避险和自救演练等工作,组织全镇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1次。
旅游:规范旅游景区管理,加大小长假、暑期、旅游黄金周及汛期的安全检查力度,强化酒店、歌厅等娱乐场所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旅游车辆、景区道路、娱乐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完善景区应急预案等。
一般工贸: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督促工贸企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卫生申报,继续开展一般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督促耐材、化工等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起重、吊运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做好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和自动保护装置运行维护工作。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和安全监察,完善特种设备信息动态系统,强化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积极开展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充装单位、蒸压釜、游乐设施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运行状况良好,严厉打击非法安装等违规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客货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公共交通工具、客运车辆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超限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密排查机动车安全隐患,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加强道路管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建筑施工: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深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考评。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塔吊、用电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做好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坚决实施停工整顿。
水库: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加强对坍塌、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
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紧密结合行业实际,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力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镇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镇安监办定期组织各村和相关站所负责人召开工作例会,查找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和基本功“三基”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建立经常性的重点危险源检测制度,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创建安全和谐村镇,建立镇、村、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确化、长效化,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发展大环境。 (三)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认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
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规定,积极推动全镇工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以及矿山企业参保安责险,高危行业一线操作工等事故易发、高发的工种岗位全员参保。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进一步前移,以企业班组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抓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抓班组现场细节监督,明确每个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事项分工,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以实用为标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现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以班组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教育,实现教育培训常规化。年底前至少30%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班组达标力争50%。
(四)突出属地管理主体,强化安全监管衔接
1.评定安全信誉,实行分类监管。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信誉度和风险度评估,由镇村报备相关部门批准,年底前至少完成10家企业的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分类监管;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不同的检查频次和监管措施,并制定激励约束措施,将生产经营单位等级评定情况与推荐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誉单位、名牌商品、评先树优、银行授信以及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2.强化属地监管,开展综合执法。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以各企业为主体,辖区各村为单位,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以隐患排查为主线,全年在辖区内开展4次以上安全生产综合执法。
(五)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联动机制,实施“横向抓联合、纵向抓垂直、专项抓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整合执法资源、凝聚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率的目的,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在镇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下,各相关部门互通情况、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明确安全隐患查处联动工作职责,规范联动执法工作程序,依法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联动执法检查制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和乡镇办属地管理职能,与各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排查—报告—查处”联动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各负其责、逐步实施的原则,建设安全生产应急处理系统,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构建安全生产意识防线,重点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
1.深入贯彻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开展 “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首位”要求,凝聚安全发展共识。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页、流动宣传车、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教力度、拓展宣教广度、延伸宣教深度,营造全民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安意识。推进安全文化“五进”活动,构筑“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要安全”的社会氛围。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计划。落实企业安全培训责任,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以上门培训、连片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规范日常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各类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加强安全文化示范建设。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校园等创建活动。通过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自律意识,促进本质安全。
(七)严厉开展打非治违,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以消灭“三非、三违、三超”为重点,以“六打六治”为活动契机,坚持打好“打非治违”总体战、攻坚战和持久战,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机制,落实“四个一律”和“三铁”(铁手腕治安全、铁心肠管安全、铁举措抓安全)要求,坚守底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关闭、取缔、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四、具体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落实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各村、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所监管、所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
3.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
4.落实社会公众的自主安全责任。从校园抓起,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提高全民自主安全责任意识,让社会公众真正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5.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责任事故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五个能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管班子,从严带队伍,正风肃纪,从严治内,严格落实“四个零”要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查处瞒报事故、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建设专业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
(三)继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
2.继续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督办的原则,分期分批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强化隐患登记、整改、销号过程的留痕管理。
3.继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周、月报制度。实时动态掌握各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数据库,结合整改情况,及时更新。
4.继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协调会议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跨区域、整改时间长、投入资金多等需要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隐患治理协调会,明确职责分工,整改治理。
5.继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考核追责制度。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奖惩,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问责。
(四)要严格督导,强化责任
镇政府成立十个安全生产督导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分包的区域安全生产进行不间断的督察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完成,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
(五)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
1.严格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力度,做到事故原因水落石出、事故责任对号入座、吸取教训刻骨铭心、整改措施对症下药。
2.在事故调查上,以事实为依据,客观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在调查程序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使事故调查程序合法有效;在事故处理上,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的手段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经济及刑事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违法成本。
3.以典型案例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六)强化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长效机制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加大处罚力度;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扩大监管范围,严肃查处监管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责任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