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因工程建设需要,需对坐落于刘寨镇八里岔村的新密市东方特种水泥厂进行征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规定,请核查新密市东方特种水泥厂与贵单位隶属关系,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