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685/2016-00043
  • 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5-13
  • 2016-05-13
  • 通知
  • 超政文〔2016〕49号
关于开展夏秋季防制蚊蝇蟑螂活动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夏秋季是蚊蝇、蟑螂孳生的高峰期,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为控制蚊、蝇、蟑螂密度,防止虫媒传播疾病在我镇的发生,顺利通过省级卫生乡镇复审,根据上级安排,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集中防制蚊、蝇、蟑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防治原则,采取环境治理、完善设施、物理防制和集中消杀等综合防制手段,确保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责任分工

(一)镇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并对所分管的范围进行督导检查。

(二)各村、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宣传动员、辖区内本底调查工作和综合防制工作。

(三)镇直部门各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组织动员和综合防制工作。

(四)镇创建办要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一次技术培训。

三、工作标准

工作标准要达到《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国家标准)C级以上,即:

(一)蚊密度标准

1.城镇标准:小型积水蚊虫路径指数每1000米小于或等于 0.8处;大中型水体蚊虫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勺少于8只蚊虫幼虫和蛹;外环境蚊虫停落指数小于或等于 1.5。

2.单位标准:不得有阳性的各类积水容器和各类坑洼积水。

(二)蝇密度标准

1.城镇标准: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不得存在蝇类孳生地;室内有蝇房间阳性率小于或等于9%,阳性间蝇密度小于或等于3只/间;室外蝇类孳生地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防蝇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0%。

2.单位标准: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房间数10间以下的单位有蝇房间数为0,11间—30间的单位有蝇房间数不超过1间,61间—100间的单位有蝇房间数不超过6间,阳性间蝇密度指数小于或等于3只/间;内外不得有蝇类孳生地;防蝇设施全部合格。

(三)蟑螂密度标准

1.城镇标准:蟑螂成若虫侵害率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间(处)成若虫数小蠊小于或等于10只,大蠊小于或等于5只;蟑螂卵鞘查获率小于或等于3%,平均每阳性间(处)卵鞘数小于或等于8只;蟑迹查获率小于或等于7%。

2.单位标准:房间数60间以下的单位侵害房间不超过2间,60间以上的单位侵害房间不超过3间;房间数60间以下的单位卵鞘查获房间不超过2间,60间以上的单位卵鞘查获房间不超过3间;房间数60间以下的单位蟑迹查获房间不超过3间,60间以上的单位蟑迹查获房间不超过5间。

四、防制方法和步骤

(一)防制准备阶段(5月14日-5月20日)

1.组织发动,广泛宣传,明确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组织,健全防制队伍,明确责任和范围,并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

2.开展培训,落实经费,配备药械。镇政府要组织进行一次蚊蝇、蟑螂防制知识培训。市爱卫办统一组织供应灭蚊蝇药械,镇相关部门要积极同上级对接,各村、各单位也可直接同市爱卫办联系(市爱卫办病媒生物防制科联系,联系电话:69995595)。坚决杜绝国家禁用药械流入和使用,鼓励各单位开展病媒生物市场化服务工作。

(二)本底调查阶段(5月21日-5月26日)    

结合病媒生物防制分类管理工作,可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各村负责本村范围内抽样调查,至少抽查2处,其中1处为居民居住地、1处为水体或垃圾收集场所等蚊蝇孳生地;镇区及集贸市场由镇管办负责调查,至少抽查2至3处;宾馆酒店等“五小”单位由食安办负责,不少于5家;建筑工地由镇建办负责全查(调查登记表可参照附件1、2、3)。

(三)全面防制阶段(5月27日-10月31日)

各单位以蚊蝇、蟑螂侵害严重的部位、行业和场所为集中防制重点,各专(兼)职消杀队伍全员上岗,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及标准要求全面开展防制。

1.防制蚊蝇工作: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清除和治理积水,清理积存生活垃圾,加强清扫保洁等环境治理工作,消除蚊蝇孳生地。在镇区有主管的重点场所全面推广安装捕蝇笼,指导规范捕蝇笼和灭蚊蝇灯的悬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从5月份开始到10月底,每月11日和26日为全镇集中消杀日,逢节假日提前或延后1日。11月份后根据蚊蝇密度监测结果,适时组织消杀。推荐使用大功达、卫豹、优士、奋斗呐等菊酯类药品。

2.防制蟑螂工作:根据排查结果,统一组织对有蟑单位开展集中消杀。6月份组织1次集中化学防制,7-10月份再组织1-2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把环境卫生整治、消除蚊蝇孳生场所和消杀越冬蚊蝇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指导到位、检查监督到位,确保工作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要充分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全民参与、积极行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消灭蚊、蝇、蟑孳生场所,真正形成“见到蚊蝇、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三)科学消杀、注重实效

要采取环境治理、化学防制和物理防制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和非专业队伍消杀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规范操作,科学消杀,安全消杀,使消杀工作不留死角,确保消杀效果。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环境卫生整治,消除蚊蝇孳生地和集中消杀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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