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554/2016-00023
  • 新密市司法局
  • 工作方案
  • 2016-03-07
  • 2016-03-10
新密市司法局2016年平安建设创建工作方案

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加强平安建设创建工作为重点,以提高公众安全感为目标,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落实“宣传+服务”的工作理念,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双安”为基本目标,以法治和德治“双治”为基本途径,以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双基”为基本保障,围绕全面深化平安新密建设为中心,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优化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人民调解,筑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1、继续发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构建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矛盾纠纷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尽早解决,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继续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在矛盾纠纷多发单位、多发行业协调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扩大特色调解平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行业内部。

 2、按照规范化人民调解室“六统一”(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和“五有”(有标识牌、有办公场所、有印章、有调解回访记录、有统计台帐)的标准要求,不断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室软硬件设施。加大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力度,规范人民调解的纠纷受理、调查调解、卷宗制作、文书归档等各项工作。形成了管理有章程,考核有标准,办事有程序,监督有依据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3、建立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依托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集中精力,深入到村、组集中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为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消除不稳定隐患。结合本地区实际,有的放矢,主动介入公民之间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使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得到控制。由各司法所牵头,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厂矿企业等矛盾纠纷现场,通过以案释法、专题讲法、明晰法条等形式,宣传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政策依据和法律规定,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把纠纷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效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不断深化法治新密创建活动。

 1、狠抓关键环节,强力推进普法规划实施。加强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配置,加大培训频次,凝聚中坚力量,加强巡回讲法,发挥专业优势,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2、增强普法合力,形成宣传长效机制。落实重大节点普法常态化,围绕重点普法专业化,开展基层全员普法网格化,借助媒体普法特色化,主体法治宣传具体化。

 3、突出普法重点,全面深化法律六进。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

 4、坚持普治并举,促进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二是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坚持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推行“一村一顾问”工作机制,建立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条例》。

(三)加强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扎实开展帮扶教育安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无缝对接机制,全面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控、帮扶各环节工作,做到无一脱管漏管。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排查工作,把人户分离、去向不明、情况不清的刑满释放人员和外来人口中的刑满释放人员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全面掌握安置帮教工作现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生活上帮困、思想上帮教、工作上帮联,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进一步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治安良性发展。

 2、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各级相关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宣告程序、入矫教育、定位监管、社区服务、外出审批、警告处罚、期满解除等行为程序,努力增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地区综合服务水平。

 1、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我市法律服务机构中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组建法律顾问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领导决策和政府重要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研究处理重大复杂涉法涉诉信访和重大纠纷调查、调解并提出处理预案;参与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法律可行性论证;政府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作的法律意见等,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2、推进乡镇和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联络点建设,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便民服务窗口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站建设,在临街、一层等方便人员往来的地点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在武装部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站。推动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有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在平安建设创建中的重要意义,把平安建设创建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将平安建设创建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同时,结合岗位实际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创建各项工作,形成一把手统筹抓、分管领导负责抓、部门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发挥职能,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相互支持,团结合作,统筹安排人力、物力,主动发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管理特殊人群、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优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微博、手机短信、宣传栏、电子屏等传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司法行政在平安建设中的创新亮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平安建设、支持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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