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685/2016-00044
  • 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3-09
  • 2016-03-09
  • 通知
  • 超文〔2016〕12号
中共超化镇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管理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及村干部管理,准确掌握每位农村党员及村干部的基本情况、成长历程、现实表现等,根据新密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的通知》(新密组文[2016]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3月底前,在全镇开展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集中整理,并做好农村党员及村干部的规范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归档范围

辖区内所有党组织的所有党员、村干部。

二、收集归档资料

(一)农村党员档案

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基本情况材料。主要是指包含党员党籍信息和个人信息的党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此表正反双面打印存档。

2.入党材料。外地或外系统转入我镇的党员,其入党材料主要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函调(外调)材料、证审材料、结论性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发展党员工作信访情况材料。在我市发展的党员,其入党材料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还应包括:培训证、支部大会吸收预备党员表决结果、考察材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报告、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结果、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

3.学历及专业技术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各类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资格的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日常管理材料。主要包括:各级党组织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决定、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表彰奖励材料;党员所受党纪处分的决定;党员受到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的决定;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材料;参加各级党组织教育培训的相关材料;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积分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对于没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党员,要按照基本情况材料、入党材料、学历及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和日常管理材料四个类别建立完整党员档案;对于人事档案按要求由相关机构保管,通过接转组织关系进入村党组织的农村党员,按基本情况材料、学历及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和日常管理材料三个类别为主要内容建立档案;对于人事档案按要求由相关机构保管的村民,后来在村党组织发展为党员的,要按照基本情况材料、入党材料、学历及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和日常管理材料四个类别建立完整档案。党员转正后,党员档案可交由相关机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村干部档案

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履历材料。个人履历表。

2.自传材料。个人手写自传材料(或打印版手写签名)。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对该同志的鉴定材料,历年来考核

考察材料、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材料。

4.学历职称培训材料。学历档案,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

件,专业技术职称材料,其它培训学习相关证明材料。

5.政历材料。个人政审材料或对其年龄、身份等的证明材

料,身份证复印件等。

6.党团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党材料,其它

党派材料。

7.奖励材料。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申报相关表格或授奖决定、嘉奖通报等材料。  

8.处分材料。处分决定以及解除处分相关材料、组织处置相关材料。

9.工资任免材料。(1)工资或报酬材料;(2)任免文件;(3)党代表、政协委员登记表等相关材料;(4)村级后备干部推荐表等。

10.其他材料。其它前九类不能归类但有价值的材料。

三、档案规范整理的方法步骤

(一)审核收集

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照市委组织部批文、党员名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逐支部对所有农村党员档案进行一次认真审核,重点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信息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等。村干部的档案资料要根据十个类别逐类收集,要对收集材料进行认真鉴别,严格审查,防止将假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收集入档,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使用性。

(二)补充规范

对档案材料不完整的,本着“能找则找、能补则补”的原则,尽量补充完善。对党员档案材料填写不规范、信息混乱的,应与形成档案的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对已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尚未转递党员档案的,应及时与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联系,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转递工作。对于党员档案遗失、缺少《入党志愿书》等情况的,要区别情况对待。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党员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只要组织关系一直没有中断,就不需要再补填入党志愿书或补办入党手续。一些离退休党员和60岁以上的农村党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来处理。

2.对于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村党组织进行甄别后也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村党组织提出意见,报镇党委进一步调查核实,仍然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

3.如果能够初步认定其党员身份,需要补充入党材料的,要按照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有关规定办理,一般由党员入党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书面证明,以及由时任党组织书记、入党介绍人等不少于两人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市委组织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所在村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如果原单位现在已不存在,党员所在村党组织应进一步联系其发展入党的时任党组织书记、入党介绍人等不少于两人出具书面证明后,慎重提出意见报镇党委审批,并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再报镇党委和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将补填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存入党员档案。办理党员档案遗失,补填《入党志愿书》的,镇党委要坚持慎重原则,严格把关,防止个别人以此作假混入党内。补充党员档案一般应在半年之内完成。

    (三)整理归档

 要按照“一人一盒一编码”的原则,对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

案进行整理立卷。农村党员档案编码逐级依次进行,以郑州市委组织部的编号+新密市委组织部编号+乡镇编号+各基层党组织编号+各党小组党员编号;村干部档案由镇自行编号。农村党员档案要按照基本情况材料、入党材料、学历及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和日常管理材料四个类别系统分类,村干部档案要按照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职称培训材料、政历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工资任免材料、其他材料等十个类别分类,每类按照时间顺序统一排放,做到开卷有目录、每类有间隔。档案材料和目录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靠左下对齐的方式打孔装订。档案中原小于A4纸型的档案材料,需用A4纸裱糊,统一档案材料规格。档案盒、柜统一参照干部人事档案配置。

    (四)形成报告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及村干部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档案收集整理中发现的问题、党员数量、存在问题等方面,2016年3月18日前,要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党建办。

四、建立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镇党委要以此次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规范整理工作为契机,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档案建立、保管、转递等各项工作。

    (一)建立档案定期收集整理机制。各农村党组织负责及时收集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材料,预备党员期满转正后要及时将档案材料送交镇党委整理归档。对日常管理中形成的档案材料,要在材料形成之日起15天内送交镇党委整理归档。镇党委每年3月底前要对上一年度的党员及村干部档案集中进行一次全面地收集整理、检查核对、装订立卷工作,规范建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改善档案管理条件。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由镇党委集中保管。镇要建立单独的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管理室,配备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的档案柜和整理档案所需用具,以及保管保护档案所必需的设备,按照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盗、防光、防高温等工作。要经常检查库房的安全设施,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对档案进行科学保管。

    (三)建设高素质档案管理队伍。镇党委、村党组织要确定一名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党员专门负责管理档案,镇档案管理人员应该是单位正式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保管党员及村干部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和村干部档案材料,办理党员及村干部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党员及村干部变动情况,做好党员及村干部档案的安全、秘密保守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调动的,要先明确接替人员并在其熟悉业务后再进行工作交接。镇党委要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党务知识、档案工作和保守秘密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严格查阅和借用档案规定。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

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1.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查阅、借用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2.档案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使用,借用单位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履行档案借阅手续,并应在规定限期内归还;3.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4.严格遵守秘密保守制度,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不准将档案信息用于工作以外的其他事宜。

    (五)规范档案转递程序。农村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后,其党员档案应当一并转递。档案转出时应密封包装,填写档案转递函,并详细登记。接收档案的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当审核档案的真实性,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将回执退回转出单位。转出单位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六)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镇党委要加强党员及村干部信息库建设,建立党员及村干部信息的审核、维护、更新、使用机制,确保党员及村干部信息与档案记载内容一致。要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方式,逐步推进党员及村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切实提高党员及村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严格责任追究。镇党委要切实履行责任,党委书记为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和档案管理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管理和具体指导。对不认真负责、消极懈怠、敷衍塞责以及不按要求收集管理档案的,镇党委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甚至调离组织工作岗位;对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材料,或失职渎职造成档案损毁、遗失等事故的,镇党委、镇纪委要对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甚至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工作责任。镇党委将把农村党员及村干部档案规范整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辖区实际抓好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通过组织村干部、乡村教师、返乡高校学生和大学生村干部等多渠道筹措整合力量,共同参与,认真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二)加强指导检查。镇党委将抽调专人做好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对个别单位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延迟档案归档进度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完善保障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保障农村党员及村干部等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所需经费,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党费支持等形式解决,保证档案收集整理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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