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27/2016-00067
  •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 新《煤矿安全规程》,学习宣传
  • 2016-06-12
  • 2016-06-13
  • 通知
  • 新密煤字〔2016〕70号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认真开展新《煤矿安全规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认真开展新《煤矿安全规程》学习宣传

贯彻活动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和区域公司、地方煤炭主体企业,全市各煤矿:

重新修订后的新《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签署第87号总局令,于2016年2月25日颁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新《规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新《规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煤监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6〕33号)精神,现就我市学习宣传贯彻新《规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规程》修订的重大意义

(一)新《规程》修订后,将《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的主要内容体现到了《规程》中,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总体要求,是煤矿生产、建设活动中严格安全管理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和依据,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学习贯彻新《规程》,对加强管理和严格执法,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切实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新《规程》的修订完成体现了现阶段煤矿安全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为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煤炭行业安全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既体现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又符合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既体现了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又保持了权威性和稳定性;体现了科技兴安,鼓励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应用到煤矿安全中。

(三)《规程》是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是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行为的准则准绳。局直各单位,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和区域公司、地方煤炭主体企业,全市各煤矿要提高学习贯彻新《规程》的自觉性,加强新《规程》的宣教落实,为严格执行新《规程》奠定基础。

二、准确把握《规程》修订的重要内容

新修订《规程》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由原来的751条精简为721条,进一步提高了安全准入门槛。

(一)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矿井开采强度。新建大中型矿井采深(第一水平)不超过1000米,改扩建大中型矿井采深不超过1200米,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采深不超过600米;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2个。

(二)严格矿井通风要求。新建、扩建矿井应当布置专用回风井;新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应当采用分区式通风或者对角式通风。

(三)严格新建灾害较重矿井的生产规模。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90万吨/年,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要求一致。

(四)严格小型煤矿供电线路的要求。删除了“年产6万吨以下(不含6万吨)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的要求,实现了大小矿一个标准,有利于推动小煤矿淘汰退出。

(五)严禁使用专用排瓦斯巷。吸取2009年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专用排瓦斯巷“2.22”爆炸事故教训,专用排瓦斯巷在排放瓦斯时浓度不可控,实际会形成“瓦斯库”。删除专用排瓦斯巷规定,就是要倒逼企业落实瓦斯先抽后采要求,实现抽采达标、抽掘采平衡,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

三、明确学习宣传贯彻《规程》的具体要求

(一)局直各单位,各主体企业、区域公司和全市各煤矿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规程》、懂《规程》、讲《规程》、用《规程》,带动本部门、本企业干部和职工,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将学习新《规程》列入工作重点,加大新《规程》的宣贯力度,推进新《规程》的贯彻落实。

(二)局直各单位要结合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新《规程》。新《规程》虽然自2016年10月1日起才正式施行,但我们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提前介入,试点使用,逐步按照新《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监管,监督煤矿企业认真落实新《规程》各项条款,切实发挥新《规程》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局机关业务科室、中队要开展新《规程》学习讨论,多方式融汇交流,学深悟透《规程》内容。要把学习贯彻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安全月活动”、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检查时,将学习贯彻新《规程》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通过学习,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及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要不断创新宣传贯彻方式,整合煤矿各种有效途径和信息资源,形成宣传贯彻合力,利用督导调研“讲”、培训阵地“教”、考试测验“促”、检查执法“推”,多形式、多模块、多渠道、多举措增强宣传贯彻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规程》进区队、进班组、进岗位,并做到学做一致,确保宣贯工作成效。

(四)各煤炭主体企业要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规程》的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开展宣贯工作。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多途径大张旗鼓地宣传新《规程》,力求达到宣传速度快、覆盖范围广、实际效果佳。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墙报、大屏幕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矿井学习园地、宣传橱窗、文化走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宣传新《规程》,要采用办培训班、集中学习、领导讲解、讨论座谈等方式,推动各业务部门全面学习新《规程》,做到既形式多样又生动活泼,把新《规程》的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

(五)通过组织互学互考、岗前培训、班前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井下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职工自学新《规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巩固学习效果,夯实业务理论基础。要逐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应会,入脑入心,学以致用。

(六)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学习新《规程》,做到有的放矢,针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照新《规程》找差距、查隐患、定措施、抓落实,从而提高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水平、安全管理水平,安全装备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

(七)各煤炭主体企业要抓住“安全生产月”活动时机,掀起学新《规程》的高潮,持之以恒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严格按照新《规程》对标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为全面贯彻落实新《规程》和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四、确保学习宣传贯彻《规程》的实效

(一)各煤炭主体企业要狠抓宣贯落实,把新《规程》宣传到位、培训到位、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使“纸上的规章”真正变为“行为的准则”。一是要在宣传上下功夫,广泛宣传,深入解读,充分认识这次《规程》修订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在培训上下功夫,强化辅导,准确把握新《规程》的内容;三是要在执行上下功夫,严格执行新《规程》规定,加强检查,确保新《规程》各规定条款得到全面执行。

(二)要切实抓好新《规程》的学习贯彻,深刻理解把握规程的重要内涵,强化规程的执行落实,不断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规程、遵守规程、运用规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将规程贯穿煤矿安全生产全过程、全领域。

(三)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梳理整改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和我局有关要求,抓落实、促整改,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新《规程》正式实施前全面完成整改。

(四)要高度重视《规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加强检查,按照新《规程》进行宣贯,并与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新《规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搞的扎扎实实,督促煤矿企业以新的标准及时纠正本单位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达到预期的效果。

(五)各主体企业、区域公司和全市各煤矿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宣贯方案,安排规划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规程》的具体工作。要强化领导,严格责任,扎实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检查督导工作。要一以贯之地坚决执行新《规程》,全面提升我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实现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新的贡献。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6年6月12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