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全面提升市场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局结合市场监测工作情况及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内容
(一)考核对象
生活必需品企业(1家):
新密市万客隆副食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重点流通企业(7家):
新密市万宝园百货有限公司
郑州方大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新密市屏峰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新密市金丰园商业有限公司
新密市五金交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密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亚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矿区分公司
生产资料企业(1家):
新密市科源种子站
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2家):
郑州市水精灵饮品有限公司
郑州市张家福食品有限公司
(二)考核内容
我市监测企业各类报表的报送率、准确率及配合度。
二、考核标准
一是生活必需品企业(万客隆)每周一上午9:00前报送周报数据,十一黄金周、春节期间每天上午9:00前报送日报数据。按质按量保证报送率100%。
二是重点流通企业每月3号前报送月报数据,十一黄金周、春节期间(假期最后一天上午9:00前)报送相关报表。按质按量保证报送率100%。
三是重点流通企业(五交化)旬报,按要求每月1号、11号、21号上午12:00前报送相关数据。按质按量保证报送率100%。
四是生产资料企业每周五中午12:00前必需报送数据,每月3号前报送月报数据。按质按量保证报送率100%。
五是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每月3号前按时报送月报数据。按质按量保证报送率100%。
三、考核办法
为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充分发挥市场监测资金使用效果,实现奖优罚劣,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场监测资金分配计划的重要依据。做出以下考核办法:
一是各监测企业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数据,对于漏报、迟报的监测企业,一次扣除100元。超出规定时间没有上报数据的企业,将打电话通知企业并确保报送数据。若再次没有上报的企业,扣除200元。
二是各监测企业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发现报送数据与实际不符、计量单位不正确、小数点错位、规格等级不恰当、数据长期未变动、数据异常在备注栏进行说明等。对于错报数据以及数据长期未变动的监测企业,一次扣除50元。
三是各监测企业要积极参加商务局组织的企业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样本企业准确理解制度,规范上报数据,对于我局组织的各项活动,迟到的企业,一次扣除50元,有事请假的(需向局主管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参会,无故不请假的,也不参会的企业一次扣除100元。
四是对于遇到的特殊情况,我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四、其他事项
我局对考核结果将定期发布微信群,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各监测企业市场监测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和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具体事项由新密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负责解释。
新密市商务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