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畜牧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新密市畜牧局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5月16日
新密市畜牧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各项开支,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适应财政四项制度改革,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畜牧事业健康发展。
2、编制并规范执行部门预算,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加强罚没收入管理,严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控,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按照市纪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管理体制。
4、物品采购超过300元(含300元),应由2人以上一同采购。办公用品单件超过500元的,履行审批程序。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购买。日常办公经费超过1000元的,采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方式。一次性一万元以上的开支和技术推广项目、基本建设项目以及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支出时需经局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资金一律转账,不得使用现金。
各类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畜牧业建设项目和补贴项目要严格按照工程预算内容、比例列支,不得擅自改动资金用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落实四个管理制度即:预算制度、决算制度、验收制度、审计制度。
项目资金拨付时,承办科室须填写《财政资金报账申请表》,由承办科室长、业务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财务科进行拨付。
5、培训费、会议费需要提供培训(会议)通知,后附活动方案,内容包括培训(会议)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签到表等。支出一律采用转账结算。
6、因业务工作需要公务接待的,相关科室应报局办公室备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原则予以处理。人均消费不能超过50元标准,禁止奢侈浪费。
7、严格执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派车,实行派车单制度,用车单位或个人凭派车单到财务科领取油票出车。公务车辆用油、维修保养、保险等,由局办公室管理财务科统一结算,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报销。
8、购置办公设备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购入后财会人员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并规范建帐、建卡。固定资产管理以科室为单位登记,责任到人,不得人为损坏,不得丢失。调出人员要使用的公物,应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移交,办理移交手续。财务科定期与科室核对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帐、物、卡相符。
按照《新密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2000元以下需报废处置的,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报财务科核销。每季度末填报《新密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备案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市财政部门备案。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办公会研究后,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批,方可报废处置下账。
9、财务报销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和挖补,复印件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财务人员要做好票据管理工作,审核各项支出发票,办理支出报帐业务,保证会计凭证真实、合法,健全票据领销手续。相关单据、发票必须有主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方可报销。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对记载不准确、字迹不清、缺乏真实性、违反财务有关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10、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定期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建立《会计档案名录》。建立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