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3879590/2016-00041
  • 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通知,公告
  • 2016-06-28
  • 2016-06-28
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各乡(镇)办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未雨绸缪,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汛期安全生产


 

各项工作,各乡(镇)办各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针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部位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超前预防到位、应急管理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

二、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乡(镇)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乡(镇)办各单位要抽调专业力量,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对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责成立即纠正,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二是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出现隧道交通拥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疏导拥堵车辆,确保隧道交通安全。

三是加强对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危、险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情况、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六是渔业船舶、水上交通,要做好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七是加强旅游安全,随着暑假假期的到来,旅游行业再次进入旺季,交通、旅游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旅游包车、景点安全设施等的检查力度,确保汛期旅游安全。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三、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

要在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要狠抓煤矿治本攻坚,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强力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治本攻坚七条举措“双七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谈心对话活动,推动煤矿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推动相关企业搬迁、退出。

三是抓好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可控。

四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隧道交通安全监管,开展通行和在建隧道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严禁非法挂靠营运;加强长途客车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安全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营运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夜间强制停车休息制度。

五是抓好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工矿企业排渣(土)场和尾矿库(矸石山)等堆场专项整治。要在建立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堆场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划定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对在安全可控范围内的堆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公告和销号制度,跟踪隐患治理;对非法建设和不具备安全条件又整改无望的堆场依法关闭和取缔。

四、加强管理,严格值班值守

各乡(镇)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搞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时刻处于临战状态;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准确上报,果断妥善处置。

五、强化督导,做好信息报送。

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要对各乡(镇)办、安委会成员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工矿企业排渣(土)场和尾矿库等堆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安办〔2016〕10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全面督导,并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于7月1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办、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督导组,对汛期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0371-69803701     电子邮箱:xmajzhk@163.com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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