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各乡(镇)办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未雨绸缪,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汛期安全生产
各项工作,各乡(镇)办各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针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部位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超前预防到位、应急管理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
二、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乡(镇)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乡(镇)办各单位要抽调专业力量,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对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责成立即纠正,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二是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出现隧道交通拥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疏导拥堵车辆,确保隧道交通安全。
三是加强对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危、险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情况、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六是渔业船舶、水上交通,要做好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七是加强旅游安全,随着暑假假期的到来,旅游行业再次进入旺季,交通、旅游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旅游包车、景点安全设施等的检查力度,确保汛期旅游安全。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三、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
要在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要狠抓煤矿治本攻坚,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强力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治本攻坚七条举措“双七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谈心对话活动,推动煤矿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推动相关企业搬迁、退出。
三是抓好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可控。
四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隧道交通安全监管,开展通行和在建隧道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严禁非法挂靠营运;加强长途客车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安全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营运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夜间强制停车休息制度。
五是抓好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工矿企业排渣(土)场和尾矿库(矸石山)等堆场专项整治。要在建立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堆场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划定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对在安全可控范围内的堆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公告和销号制度,跟踪隐患治理;对非法建设和不具备安全条件又整改无望的堆场依法关闭和取缔。
四、加强管理,严格值班值守
各乡(镇)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搞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时刻处于临战状态;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准确上报,果断妥善处置。
五、强化督导,做好信息报送。
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要对各乡(镇)办、安委会成员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工矿企业排渣(土)场和尾矿库等堆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安办〔2016〕10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全面督导,并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于7月1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办、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督导组,对汛期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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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