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密张湾海洋砂石加工厂
项目名称:新密张湾海洋砂石加工厂年加工6万吨砂石项目
建设地址: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用地面积4667㎡,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牛店镇用地要求。总投资13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气:颚式破碎机2个集气罩,粉碎机1个集气罩+1台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振动筛上方安装给水管,末端设洒水喷头;原料库及成品库各设置1个旋转洒水喷头(辐射半径r=20m)。
2、废水:洗砂废水及喷淋废水配套3座沉淀池,车间设导流槽,连接至沉淀池;建设1座2m3车辆冲洗沉淀池。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建设1座100m2,围堰高度2m的底泥临时堆场;垃圾收集箱1个。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