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鑫通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墙体保温材料项目,于2013年2月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013年4月12日通过审批,2013年4月该项目开工建设,2016年7月4日,在我公司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已经建设安装到位的基础上,委托新密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公司环保设施进行调查监测,新密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7日对我公司项目的环境保护效果进行监测。为实现公众参与,现将有关该项目的监测情况向相邻企业和周边群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位于苟堂镇石桥村,项目经营场所为租用河南省新密市兴华建材总厂的部分厂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行业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项目主要是通过对原料的重新搅拌混合生产符合要求的墙体保温材料。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复配及搅拌工段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粉尘、复配及搅拌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二、环保执行情况
1、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2、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A、废气治理措施为:
1复配及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B、噪声处理措施为:
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采取厂房隔声措施。
C、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为:
1生产性固废:设置临时固体废物堆存场所。
三、监测结果
1、经新密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我厂复配及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其浓度范围为24.9 mg/m3~27.9mg/m3,排放速率为0.10kg/h ~0.11kg/h,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经新密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我厂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5 dB(A)、夜间最大值为49.1 dB(A),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东北侧62米,2户居民处的昼间环境噪声为50.2 dB(A),夜间环境噪声为41.8 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限制要求。
四、环保措施检查监测结论
我厂此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对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相应治理措施和要求进行了落实,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设施运行正常。经新密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我厂有组织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及厂界噪声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距我厂东北侧62米处的敏感点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鑫通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付有
联系电话:18224508111
通讯地址:新密市苟堂镇石桥村
验收监测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监测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电话:0371-56516671
电子邮箱:xmhjjc@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嵩山大道128号
郑州鑫通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2016年7 月13 日